孟加拉国央行要求银行遵循《托收统一规则》,开展基于合同的透明贸易

孟加拉国银行(Bangladesh Bank,简称 BB)已指示各银行在基于销售合同的进出口交易中遵守国际规章制度。
具体而言,在使用跟单托收方式时,银行必须严格遵循国际公认的《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简称 URC)。
为此,该国央行在今日(7 月 13 日)发布了一份通知,强调所有贸易交易模式都要遵守监管规定。
根据此前的指示,银行在所有基于信用证(Letters of Credit,简称 LC)的进出口交易中,都需遵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简称 UCP 600)。
为坚持使国内银行业务实践与全球标准保持一致,孟加拉国银行如今再次强调,其他贸易融资模式也必须达到同等的合规要求。
最新指令明确,银行可通过多种支付机制处理允许开展的国际贸易交易,包括预付现金、跟单托收和赊账交易。
除了传统的基于信用证的安排外,这些方式还需符合现行的《进口政策令》《出口政策》及相关外汇法规。
通知指出,当贸易交易采用基于销售合同的跟单托收方式进行时,银行应遵循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简称 ICC)发布的《托收统一规则》。
业内人士认为,孟加拉国银行的这一举措明确了不同贸易方式所适用的独特监管框架。
其中,《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将继续规范基于信用证的交易,而《托收统一规则》则明确适用于基于合同贸易的跟单托收。
预计这一明确规定将减少操作层面的模糊性,强化合规性,并提升贸易支付生态系统的整体可信度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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