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5个新兴市场国家中,巴西僵尸企业占比最高——何为僵尸企业?
作者:马埃莉・普拉多(Maeli Prado)- 圣保罗页报通讯社(Folhapress)
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来源:BemParaná 网站
栏目:DINHEIRO DECIMO TERCEIRO(富兰克林・德・弗雷塔斯专栏)
圣保罗(圣保罗页报通讯社讯)—— 一项研究显示,在 25 个新兴市场国家中,巴西的僵尸企业占比最高,这类企业虽无力支付债务利息,却仍维持运营。
该研究由《巴西金融杂志》(Revista Brasileira de Finanças)发布,评估了 2002 年至 2021 年间上市公司的表现。结论显示,在此期间,巴西有 13.9% 的企业呈现僵尸企业特征,这一比例远高于新兴市场 5.49% 的平均水平。
僵尸企业这一概念由经济学家爱德华・凯恩(Edward Kane)于上世纪 80 年代在美国提出,指无法创造足够利润以覆盖债务本息,因而需要进行再融资或新增负债的企业。
换言之,这类企业已濒临倒闭,却通过外部支持人为维持运营,例如获得信贷、宽松的破产法律,或是在财务状况濒临极限的情况下,仍有法官支持其继续经营。
圣玛丽亚联邦大学研究员、该研究作者之一格兰佐托(Granzotto)表示:“这些企业效率低下,虽生犹死,本应通过正常的市场优胜劣汰退出市场,却依靠扶持手段得以存活。”
除格兰佐托(Granzotto)外,该研究的参与者还包括同样来自圣玛丽亚联邦大学的研究员伊戈尔・贝尔纳迪・松扎(Igor Bernardi Sonza)、南里奥格兰德联邦大学的吉尔赫梅・基希(Guilherme Kirch),以及麦肯齐大学的威尔逊・中村(Wilson Nakamura)。
僵尸企业在巴西拥有滋生土壤,原因之一是巴西利率水平较高,导致融资成本上升、偿债难度加大。格兰佐托(Granzotto)称:“利率越高,国家的僵尸企业占比就越大,而巴西的利率是最高的。”
他还提到,巴西的债务执行率较低,这也为僵尸企业提供了生存空间。
“数据显示,在《破产法》出台前,债权人每借出 1 美元,仅能收回 2 美分。新法律实施后,收回金额提升至 12 至 20 美分,但与美国等国家相比仍然偏低,在美国,债权人每 1 美元可收回 75 至 90 美分。”
仅次于巴西,僵尸企业占比较高的国家依次为马来西亚(上市公司占比 11.8%)、土耳其(11%)、印度(10.49%)和菲律宾(9.6%)。
研究人员选取 2002 年至 2021 年作为研究区间,测算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新兴市场指数(MSCI Emerging Markets)成分国家中可被认定为僵尸企业的比例,所用数据来自标普全球资本智商(S&P Global Capital IQ)和巴西经济数据公司(Economática)。
为确定哪些企业符合僵尸企业定义,研究人员评估了两个方面:企业利润是否无法覆盖财务费用,以及根据经济学文献设定的标准,企业是否存在较高的破产概率。
该项统计仅将连续三年符合上述特征的企业纳入统计。
13.9% 是 20 年间的平均占比,而分时段来看,这一比例持续上升:2002 年,巴西上市公司中僵尸企业占比为 10.32%;到 2021 年,这一比例升至 17.94%。
这一增长与全球僵尸企业数量上升趋势一致,其背后与多轮经济衰退相关,包括 1990 年亚洲金融危机、2000 年代初互联网泡沫、2008 年次贷危机以及 2020 年新冠疫情等。
格兰佐托(Granzotto)表示:“过去几十年发生的每一次危机,都推动了僵尸企业数量的增长。”
他指出,市场中僵尸企业占比过高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它们投资更少、分红更少、创新更少,生产效率也更低,提供的产品质量更差。” 他说,“这会影响企业竞争力和产品质量。”
今年发布的另一项关于巴西僵尸企业的研究显示,僵尸企业投资规模低 25%。该研究由经济学家卡约・舒曼斯基(Caio Szumanski)在瓦加斯基金会(FGV)经济与金融硕士毕业论文中提交。
这项针对 2010 年至 2024 年的研究评估发现,僵尸企业数量与申请司法重整的企业数量之间存在显著差距,这表明许多企业依靠 “扶持手段” 存活。
研究称:“尽管多家企业出现明显的经营脆弱迹象,但正式进入司法程序的企业相对较少,这表明许多企业通过拖延正式破产的机制继续运营。”
舒曼斯基(Szumanski)认为,这一现象与所谓的 “僵尸放贷”(zombie lending)相符,即金融机构为避免确认损失,为不具备生存能力的企业续贷,人为延长其存活时间。
该研究指出,新冠疫情加剧了僵尸企业的脆弱性,而这类企业在危机期间得以延长债务期限。
舒曼斯基(Szumanski)在研究中表示:“综合来看,证据表明僵尸企业会抑制投资、推高财务成本、削弱竞争活力,对信贷配置、行业效率和巴西经济韧性构成系统性风险。”
格兰佐托(Granzotto)表示,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包括降低利率,以及重新评估巴西《破产法》。
“有必要评估我国法律机制的效率,建立相关激励机制,让相关方能够执行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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