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应收账款风险,切勿轻信“熟人”!法国客户拖欠货款

案情简介:
潍坊公司与法国某公司合作多年,一直以来合作顺利,期间法国方业务对接均是由销售总经理A负责。2016年,销售总经理A从法国公司辞职,自己成立公司B。2016-2017年,潍坊公司出口法国B公司共4批货物,出于之前的信任关系,4批货均无预付款,共计52400美元。货物发出之后,法国B公司称新公司业务开展不顺利,导致无法付款,表达歉意的同时,称可以为潍坊公司介绍新客户。2017年7月,在A的介绍下,潍坊公司与保加利亚公司C、D建立合作关系。2017年8月、9月,潍坊公司分别向C、D公司出口价值16500美元、11350美元货物。货物发出之后,C、D公司均未支付货款。潍坊公司多次讨要未果,2018年10月,委托我司进行催收。
初步调查:
本案债务方涉及两个国家的三个公司,法国B公司与保加利亚C、D公司无明显关系,三方各自承担债务,本案需由法国、保加利亚催收方分别进行催收。
案件催收过程(法国):
1、催收方联系了债务公司负责人,其承认欠款事实,并希望催收方向潍坊公司再次转达其歉意;与此同时,债务方强调其公司确实资金紧张,目前无力偿还债款。
2、催收方强调债务方介绍的客户,保加利亚C、D公司均拖欠潍坊公司货款,已经对潍坊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若真的对潍坊公司有歉意,法国公司应该尽快偿还欠款。
3、2018年12月,在催收方多次施压下,法国债务公司向催收方透露其公司被下游客户拖欠货款达十多万美元,目前确实没有资金来偿还债务,其承诺一旦下游客户还款,将优先支付潍坊公司债款。
4、2019年1、2月,催收方对本案进行持续跟进,2019年2月底,债务方称其客户支付部分货款,可先偿还20000美元债务,剩余债款的偿还时间还无法确定。
5、2019年3月,潍坊公司收到债务方偿还款项20000美元。同月,在催收方持续施压下,债务方承诺4月份再支付20000美元。
6、2019年4月、6月,潍坊公司分别收到债务方汇款20000美元、12400美元,至此本案全额回款,案件关闭。
案件催收过程(保加利亚):
1、催收方对债务公司C、D调查发现,D公司已经于2018年10月破产,而C公司虽然没有破产,但是已经停止经营,其负责人也不知所踪。
2、由于C、D公司均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本案无法继续操作,案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