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愤!客户货没卖出便拖欠我尾款近两年,一纸合同竟形同摆设丨新加坡客户拖欠货款

新加坡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来看一个新加坡外贸欠款成功追回的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
债权方:广州某进出口有限公司 债务方:新加坡某公司 拖欠金额:442,786.60元 拖欠时长:两年 老客户突然不付尾款,毫无征兆? 新加坡公司是广州公司合作两年的老客户,该公司主营服装销售,有多家线上和线下门店,是一家在当地相当有名气的华人企业。2020年初,广州公司在收到定金后,按新加坡公司的要求,将货发至其指定的广州货代处。 未料到了尾款截止日,新加坡公司却没有如约支付余下货款。 恶意拖欠,实锤! 广州公司用尽了自己所能使用的所有催收方法,均未起到一丝效果。 起初,新加坡公司还声称因为疫情没钱支付,让广州公司再等等,最后便直接不回复消息。 但是在此期间,新加坡公司却天天都在直播卖货,且线上门店也在持续上新;广州公司认为对方有钱明显就是恶意不付给自己,但是苦于催收手段有限,因此于2022年2月委托给催全球代为处理,希望能够尽快实现债权。 催收过程 恶意躲避,拒绝沟通 1.联络受阻,债务方拒绝沟通: (1)催收律师第一时间联系了债务方对接人,对方在得知我方来意之后立即挂断了电话。之后催收律师在不同时间段使用不同的电话多次联系对方均无人接听。 (2)给其发送了一封严厉的催款函,也无人回应。 由此可见债务方恶意躲避,拒绝偿还欠款的意图明显;催收律师决定另寻他法推进案件进展。 找到关键人,持续施压 2. 催收律师利用自身渠道资源联系到了债务方负责人Mr.Joe,通过严厉施压,对方才言明拖欠原委; Mr.Joe告知:当初那批货收到之时正好赶上疫情,因此无法及时上架,衣物过季,一直堆在仓库,他们遭受了严重的损失;而且债权方所提供的欠款金额并不准确,他们的账单只有40万,并非债权方提出的442,786.60元。 3. 催收律师严厉的驳斥对方,告知这些言论作为拖欠的理由均不成立。同时要求其提供他所说金额的对账单。并不断向其施压,要求尽快付款。 多重施压手段并行! 4. 通过与债权方核实,该案所欠金额确为40万元,但是目前债务方还款意愿并不高。为了加速案件进展,催收律师决定从其企业和个人信誉方面施压,迫使其正面沟通欠款问题。 5. 催收律师给其发送了一封措辞严厉的催款函,告知其必须在7天之内给出具体的还款计划,否则将会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维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互联网发布声明维权、线上投诉;以及向其加入的商会举报等手段。 6. 同时催收律师也通过电话联系到Mr.Joe,让其考虑手段一旦实施,将会对其公司产生的重大影响,毕竟品牌声誉的好坏对产品线上的销售影响极大; 催收律师告知对方:我方证据齐全,就算诉讼,胜诉几率极大。根据新加坡法律,对于企业欠款,债权人对债务公司追偿超过1万新元;在收到法律判决后,若债务未在3周内被支付或担保,可以申请对债务公司强制清盘。 既然早晚都要支付欠款,何不友好协商,尽早解决;否则一旦涉诉、或拖欠信息被客户发现,对其公司和个人的影响不可估量。 施压见效,成功回款 7. 函件发出的第三天,债务方Mr.Joe主动联系了催收律师协商还款事宜,对方再次强调自己公司所遭受的损失,并提出愿意以8万新币(约合人民374,000.00元)分8期支付来了结此案,若债权方接受,将会于2022年4月22号支付第一笔款;催收律师持续施压,最终将还款时限缩短至6期,并要求其第一笔款支付24,000.00新币以表诚意。 8. 催收律师多次从中协调,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偿还欠款的总金额为8万新币,第1期支付24,000.00新币,剩下5期每期支付11,200.00新币。 9. 催收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2022年10月8号,债权方收到最后一笔欠款,该案圆满结束。 案情总结 1. 关注交易方当地动态,定期调查客户资信情况! 该案,合作两年的老客户毫无征兆的拖欠了大笔尾款,只因疫情阻碍了其公司及门店经营;虽然外部因素不可控制,但是这也不应成为拖欠的理由。 在这里提醒所有外贸人: (1)时刻关注交易方当地动态,注意当地疫情状况、政策变化、外汇变化等等; (2)老客户≠无风险客户,好客户≠一直都是优质客户,通过专业的信用咨询公司,定期调取客户的资信报告,能够在事前起到风险预防的作用;根据对方资信情况,及时调整授信额度,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可以有效降低交易风险。 2.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该案,债权方自行催收近2年毫无效果,专业催收律师介入2个月便开始回款;成效显而易见。 企业在自行催收时,往往因为缺乏专业有效的施压手段,被债务方所轻视。 而专业的催收机构,能够通过当地律师与债务方正面接洽,对其有一定的阻吓力。同时专业催收律师处理案件的经验丰富,深谙当地催收法律法规,能够快速做出决断,通过有效的催收手段,帮助债权方尽快收回欠款,实现债权。
以上就是遇到新加坡客户拖欠货款时,可采取的催收措施,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