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方遭遇财务危机,最大限度减少债务损失是关键!俄罗斯客户拖欠货款
案情简介:
常州A公司向俄罗斯公司出口服装,2017-2018年期间,俄罗斯公司共拖欠常州公司货款145611.64美元,多次催收未果情况下,2018年7月,常州A公司委托我司进行催收。2018年10月,经常州A公司介绍,常州B公司于10月委托我司对同一债务方在2016-2018年期间的欠款96420美元进行催收。常州A、B公司均称债务方在国内有多家供应商的欠款没有结清,目前其在中国的办事处已经撤离。
初步调查:
1、常州A公司与B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均有瑕疵,其中合同签订方与部分发票和实际债务方不符,但是有双方签字盖章的对账单,本案可以尝试操作;
2、债务方在中国有多笔债款一直未能结清,且其在中国的办事处已经撤离,存在恶意拖欠的可能。
案件催收过程:
1、催收方第一时间与债务方进行联系,其对欠款事实供认不讳,但表示其公司目前正遭遇财务危机,无法支付货款;
2、催收方多次施压,2018年9月,债务方称其最多可以支付常州A公司一半货款,即72805.82美元。常州公司A公司表示无法接受任何的折扣,坚持索要全款。
3、2018年11月,催收方整理相关资料后,就俄罗斯债务方拖欠常州B公司货款进行催收,与之前一样,俄罗斯公司称其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最多只能支付常州B公司欠款50000美元。
4、2018年12月,常州B公司称其同意债务方支付债款50000美元以了结债务,同时,我司告知常州A公司该情况,并表示债务方确实资金紧张,请常州A公司谨慎考虑是否同意债务方的请求,常州A公司仍坚持索要全款。
5、2018年12月-2019年1月,俄罗斯债务方分三次支付常州B公司50000美元,此案关闭。俄罗斯催收方继续对债务方拖欠常州A公司欠款进行催收。
6、2019年4月,催收方与债务方负责人沟通中,该负责人透露其公司将申请破产。我方立即向常州A公司透露该情况,常州A公司认为债务方只是危言耸听,依然坚持索要全款。
7、2019年6月,俄罗斯债务方申请破产,非诉催收已无可能,常州A公司只能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索要债款,但考虑到债务方的财务状况,申报债权难以回款,本案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