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债权莫名消失?当心低价发票陷阱!加拿大客户拖欠货款
案情简介
2018年6月,临沂公司向加拿大公司出口一批化工原料,总货值64420美元。至2018年12月,加拿大公司尚有31160美元货款尚未支付。临沂公司多次催讨未果,委托我司进行催收。我司在整理债权资料中发现,临沂公司提供的商业发票金额为33260美元,该金额恰好为债务方目前为止支付临沂公司的金额。我司就此事询问临沂公司,其表示当时应债务方要求开具低值发票,且由于业务经理已经离职,无法提供与债务方的沟通记录。我司就此案与多家加拿大合作方进行沟通,仅一家合作方表示可以尝试操作,其他合作方均以证据不足为由不受理本案。
初步调查
1、本案证据材料缺失,且无任何债务方还款承诺,催收难度极大。
2、据临沂公司透露,债务方最后一次支付货款之后,便失去联系,由此推断本案极有可能为恶意拖欠。
案件催收过程
1、催收方就债务问题电话联系了加拿大公司,接听者表示不清楚公司的债务问题,会将催收方来意告知管理层,但之后并未收到任何反馈。
2、2019年2月,债务方通过其他途径联系到债务公司负责人,其表示会对催收方所述的债务问题进行核实。
3、2019年2月底,债务方负责人主动联系催收方,其表示经核实已经支付全部货款,并未有任何拖欠,请催收方出示相关证据。
4、由于临沂公司未能提供有力证据,2019年3月,债务公司明确表示:将不会对债务问题进行任何回应,如果客户想要诉诸法律,债务方也将提出反诉。
5、2019年4月,由于证据资料缺乏,且债务方拒绝就债务问题进行沟通,本案关闭。
本案要点
1、商业发票作为债权的重要凭证,在维护债权方收款权益时有重要作用,外贸公司应避免应进口方需求开具低值发票。
2、往来邮件等作为交易的重要证据,应该妥善保存;对于重要的协议和承诺,应该与债务方签订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