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涉美国出口管制与制裁大盘点(政策新规篇)

2024
美国对中国出口管制
与制裁回顾
2024年,国际政治、经济贸易环境进一步发生变化,国际间地区冲突不断升级,美国持续对华发动“贸易战”和“科技战”,采取“小院高墙”策略,以半导体、人工智能等领域为重点打击对象,通过升级对华出口管制措施、阻碍科技交流、限制投资并购、设置国家安全审查机制等手段,不断遏制、阻碍中国产业经济发展。然而事实表明,“美国利益至上”战略和拜登的“小院高墙”策略不仅违背现代科技和经济发展规律,无法实现其所图,还将削弱美国科技实力及行业吸引力与竞争力,同时给全球贸易情势带来混乱和分裂。
面对如此繁复的局面,合规观澜近期将针对美方各类法律限制手段进行梳理分析。继2024年度涉美国出口管制与制裁回顾(清单篇)之后,我们编写本姊妹篇,旨在盘点梳理本年度美国对华关键领域所出台的政策新规及其动态发展方向,以帮助我国企业做好合规应对。
一、传统芯片(成熟节点半导体)
1、美国商务部正式启动对中国制造传统芯片的调查
2024年1月18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开始对供应链中成熟节点半导体器件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这些半导体器件直接或间接支持美国国家安全和关键基础设施。
这项调查的目的是了解美国公司如何采购成熟节点半导体,即传统芯片。这项调查也将为美国加强半导体供应链的政策提供信息,促进传统芯片生产的公平竞争环境,并降低中国构成的国家安全风险。
该调查将根据1950年《国防生产法》第705条进行,以评估中国公司在美国关键行业(如电信、汽车、医疗设备和国防工业基础)供应链中使用成熟节点芯片的程度。
此次评估不属于BIS的先进计算芯片规则。该评估的重点是被称为成熟节点或传统芯片的老一代技术。收集的信息将指导美国政策,以确保安全可靠的半导体供应链,特别是对美国国家安全和关键基础设施至关重要的传统芯片。
2、美国BIS发布“美国公司使用中国制造传统芯片的报告”
2024年12月6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 (BIS) 发布了一份关于在直接或间接支持美国关键基础设施的供应链中使用成熟节点半导体芯片(传统芯片)的报告。该报告包括在美国公司使用中国实体所制造的传统芯片相关的主要调查结论。
BIS调查了两组行业群体,包括使用传统芯片的终端用户和在美国供应芯片的公司。BIS 收到了来自 97 个最终用户的数据,年收入接近 3 万亿美元,估计芯片总含量为 1110 亿美元,占 2023 年全球芯片销售额的六分之一以上。受访的最终用户集中在六个行业类别中,这些类别是传统芯片的重要用户:航空航天/国防、汽车、消费品、工业、医疗和保健以及技术硬件和软件/服务。
报告称预计在未来三到五年内,中国将占所有新增成熟节点半导体产能的近一半。
美国政府通过《芯片和科学法案》投资超过500亿美元用于美国半导体制造能力、研究和创新,以及半导体产业劳动力。此外,美国政府正在制定规则,以禁止从2027年12月起,美国政府部门和机构采购包含某些中国公司半导体产品或服务的产品。
3、拜登政府宣布将对传统芯片增加关税
当地时间2024年12月23日,美国拜登-哈里斯政府对中国生产的成熟制程半导体,基于《贸易法》301条款展开调查。这一调查目的是应对所谓的“国家安全威胁”,并减少美国对这些芯片的依赖。
这项调查最终可能导致对老型号半导体及含有这些半导体的产品(包括医疗设备、汽车、智能手机和武器)实施关税或其他进口限制措施。
出于国家安全考虑,美国政府已限制中国获得最先进的半导体产品,但这些限制基本没有触及中国生产的传统芯片,而这些芯片仍是智能手机、汽车、洗碗机、冰箱、武器装备等众多产品以及美国电信网络的重要动力。
二、超算、先进半导体、人工智能(AI)和量子计算
由于人工智能的发展,对尖端半导体芯片的需求已经变得更加重要。
美国商务部长雷蒙多在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CSIS)发表主题为《投资前沿技术:芯片法案实施的最新情况》的演讲,再次阐述了美国关于芯片等先进技术的战略思想。美国政府的目标是在2030年之前使美国成为最先进半导体芯片的主要制造商,以在全球市场上竞争,提高国家安全并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近日,美国商务部长吉娜·雷蒙多表示,限制中国获取技术的努力并没有阻碍该国的进步,联邦政府对美国国内创新的资金支持才是让美国保持领先于中国的原因。
雷蒙多说:“试图遏制中国是件徒劳无益的差事。”她说,总额527亿美元的《芯片与科学法》刺激美国公司投资半导体制造和在明天的科学领域进行创新,这一切“比出口管制更为重要”。
1、美商务部BIS发布出口管制规则澄清,限制中国获得先进计算和超级计算产品以及半导体制造设备
2024年3月29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 (BIS) 发布了一项临时最终规则 (IFR),修订和澄清了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发布的两项临时最终规则:(1) “半导体制造产品的出口管制”(SME IFR);(2) “实施额外出口管制”:某些高级计算项目;超级计算机和半导体最终用途;更新和更正“(AC/S IFR)。负责出口管制的美国商务部宣称,计划继续升级对中国技术出口限制,同时寻求加强和微调这些措施。
这些由关键半导体制造设备生产的先进集成电路可用于下一代先进武器系统。它们还可用于高级人工智能 (AI) 应用程序,可用于提高军事决策、规划和后勤的速度和准确性;认知电子战;雷达;信号情报;和干扰。先进的 AI 应用程序还可用于监控、跟踪和监视。
2、美商务部BIS发布“临时最终规则”对量子计算及先进半导体等物项实施广泛控制
当地时间9月5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了一项临时最终规则(interim final rule,IFR),以加强对关键和新兴技术实施控制,这些技术已在美国的国际合作伙伴之间达成了广泛的技术协议。
在该IFR中,BIS正在对特定类型的物项实施全球出口管制,包括:量子计算项目;先进半导体制造设备;环绕栅极场效应晶体管;增材制造项目。
该规则对商业管制清单(Commerce Control List,CCL)做出了一些添加和修订,在CCL中增加了新的出口管制分类编号(ECCN),修订了现有的ECCN;增加了一个新的许可证例外,以授权向已对这些新增加的项目实施同等技术控制的国家/地区出口和再出口;并在《出口管理条例》(EAR) 中的国家安全和区域稳定控制中增加了两项新的全球许可证要求。
扩大的限制意味着ASML TWINSCAN NXT:1970i 和 1980i DUV 浸没式光刻系统现在需要荷兰政府的许可证才能出口。
3、美商务部BIS发布关于AI的拟议规则,加强最先进AI模型监管力度
当地时间9月9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 (BIS) 发布了一份拟议规则通知,要求最先进的 AI 模型和计算集群的开发人员定期向联邦政府提供详细的报告。这份报告应包括开发活动、网络安全措施和红队测试(red-teaming efforts)的结果,其中包括测试危险能力,例如协助网络攻击的能力或降低非专家开发化学、生物、放射或核武器的准入门槛的能力。
4、美国发布芯片出口管制“1202”新规
当地时间2024年12月2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发布了一条最终规则和一条临时最终规则。这些规则包括对 24 种半导体制造设备和 3 种用于开发或生产半导体的软件工具的新控制;对高带宽内存 (HBM) 的新控制;解决合规和转移问题的新危险信号指南;新增 140 个实体列表和更新 14 个实体列表,涵盖参与推进中国军事现代化的中国工具制造商、半导体晶圆厂和投资公司;以及几项关键的监管变化。
三、云服务、大数据和应用程序等网络安全相关
1、美国商务部发布关于“云服务”拟议规则制定通知
1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一份拟议规则制定通知(NPRM),为基础设施即服务提供商(IaaS或“云基础设施提供商”)制定新的要求。NPRM概述了拟议的要求,以解决外国恶意行为者使用美国云服务的风险,这些云服务可能被用于恶意网络活动,以损害美国关键基础设施或国家安全,包括训练大型人工智能(AI)模型。
拟议的规则引入了潜在的法规,要求美国云基础设施提供商及其外国经销商实施和维护客户识别计划(CIP),其中包括收集“了解您的客户”(KYC)信息。其他行业已经存在类似的 KYC 要求,旨在帮助服务提供商识别和解决向某些客户提供服务所带来的潜在风险。这些风险包括欺诈、盗窃、为恐怖主义提供便利以及其他违反美国国家安全利益的活动。
2、拜登发布行政令限制向中俄伊等6国出售美“敏感数据”
美国总统拜登2月28日发布行政令,寻求限制向中国和俄罗斯等6国出售美国所谓“敏感数据”,以“更好保护美国人的个人数据安全”。对于美国近来频繁拿“中国窃取美国数据”等话题进行炒作一事,中方态度非常明确。关于该行政令的内容,拜登要求美国司法部制定规则,限制向中国、俄罗斯、伊朗、古巴等6国以及与这些国家有关的任何实体出售美国“敏感数据”,比如有关美国人的位置、健康和基因等数据信息。这些限制还将涵盖财务信息、生物识别数据和其他可能用来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以及与政府有关的“敏感信息”。
3、拜登签署H.R. 815法案涉TikTok禁令
2024年4月24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新法案H.R. 815,其中DIVISION H.——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的应用程序法案,在该条款中,字节跳动被限期约九个月剥离其美国业务,否则将面临美国全国禁令。此外,如果拜登确定出售事宜取得进展,他还可以行使一次90天的延期权力。
4、美国BIS发布拟议规则全面禁止中国和俄罗斯网联汽车
9月23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在发布了一则拟议规则制定通知 (NPRM),关于《保护信息和通信技术及服务供应链:网联汽车》(Securing the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and Services Supply Chain:Connected Vehicles)。
在本拟议规则制定通知(NPRM)中,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提出了一项规则,以解决由以下人员设计、开发、制造或供应的涉及信息和通信技术和服务(ICTS)的交易类别对国家安全和美国人造成的不当或不可接受的风险:“受某些外国对手控制,或受其管辖或指示,并且这些是网联车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5、美国司法部发布拟议规则限制敏感数据流向中国
美国司法部于10月21日发布拟议规则,将限制特定商业交易,藉以避免联邦政府及美国民众数据遭转移至中国、俄罗斯、伊朗、古巴、朝鲜、委内瑞拉等国,首当其冲是短视频平台TikTok,若将数据传送至中国母公司将属违法行为。
美方新规要求,任何企业禁止向上述国家传送超过100名美国民众个人生物数据、或逾1万名美国个人健康或财务数据、或逾1千个美国设备精确地理位置数据。一旦触法司法部可追究民刑事责任。新规生效后,TikTok在内的中国应用程序若将美国用户的敏感数据,转移给中国母公司,将可能违法。
6、美国BIS发布最终规则保障信息通信技术和服务(ICTS)供应链的安全
当地时间 2024 年 12 月 5 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明确了该机构在调查外国敌对势力对信息和通信技术和服务(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and Services,ICTS)交易构成的威胁时将遵循的程序。
四、其它行业领域
1、美国工业及安全局(BIS)修订某些摄像机、系统或相关设备的许可要求
2月22日美国工业和安全局 (BIS) 通过修改某些相机、系统和相关组件的许可证要求来修订其维护的出口管理条例(EAR)。据称这些修订将使美国可以更好地使控制措施与技术和商业发展保持一致,例如这些物品的全球商业可用性,同时承认美国与其盟友之间的合作战略关系。除了这些变化之外,BIS还增加了对某些尚未受出口管制分类号(ECCN)6A003或6A203控制的摄像机的控制措施。这些新的控制措施在新的ECCN 6A293中进行了详细说明,此举是BIS正在寻求多边协议的临时控制分类。
2、美政府将中国钢铝进口关税税率提高两倍并对华发起301调查
2024年4月17日,美国政府宣布采取新行动,拟对从中国进口的钢铁和铝征收三倍的关税税率。此举基于其臆测产自中国的钢铁和铝冲击了美本土市场,并对其造船业造成巨大影响。
3、美国能源部发布“受关注外国实体”《最终解释性指南》或影响全球新能源汽车供应链
2024年5月3日,美国能源部(DOE)最终确定了其指南,解释了《两党基础设施法》(BIL) 第 40207 条中“受关注的外国实体”(Foreign Entity of Cocern,FEOC)的法定定义。FEOC的解释性指南旨在限制“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参与美国电池供应链,并促进美国国内电池材料加工和制造的增长。它基本上按照最初在去年12月提出的建议完成,考虑到公众意见进行了完善和澄清,并将帮助美国汽车制造商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识别其电池供应链中的FEOC。
BIL 将 FEOC 部分定义为“由作为涵盖国家的外国政府拥有、控制或受其管辖或指示”的实体。在BIL中,涵盖的国家被定义为“中国、俄罗斯、伊朗和朝鲜”。根据美国能源部此次对这一短语的解释,如果一个实体的总部、注册成立或从事相关活动,其25%或以上的投票权、董事会席位或股权由一个涵盖国家的政府所持有,或者如果该实体通过与该FEOC的许可或合同而由FEOC有效控制,则该实体被视为FEOC。
4、美对华商品加征关税
美国白宫网站5月14日发布的简报显示,将对包括电动汽车、电脑芯片、医疗用品在内的一系列中国商品加征关税。新措施将影响价值180亿美元自中国进口的商品,包括钢铁和铝材、半导体、电池、关键矿物、太阳能电池和起重机等。根据白宫官网,针对中国电动汽车的关税将从目前的25%提升至100%。
当地时间5月14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对华知识产权301调查下的“301行动四年复审报告”。美国贸易代表戴琪(Katherine Tai)建议保留目前受301条款关税约束的中国产品,并宣布将提议增加对中国14类产品的301关税。其中,电动车的301关税从25%将增加至100%,电动车锂电池的301关税将增加至25%,光伏电池的301关税将增加至50%。
5、中国特定地区的铝、聚氯乙烯和海产品被美国土安全部列为高度优先执法行业
当地时间7月9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作为Forced Labor Enforcement Task Force (FLETF)主席,发布了最新的UFLPA战略。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的战略中,FLETF自2022年以来首次确定了新的高度优先执法行业(High Priority Sectors)——铝、聚氯乙烯(PVC)和海产品。
此外FLETF继续将服装、棉花和棉制品、二氧化硅产品(包括多晶硅)以及西红柿和下游产品指定为高度优先执法的行业。
6、美国政府计划针对中国电商平台采取行动取消“800美元最低限度豁免”
当地时间9月13日,美国白宫网站发布了一份简报显示,美国拜登政府称正在采取新的行动来解决对“最低限度豁免”滥用情况显著增加的问题,特别是中国建立的电子商务平台。此外政府还呼吁国会今年通过立法,全面改革“最低限度豁免”。
7、美国2025年度国防授权法案针对“中国军事企业”的最新重大修订
美国国会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最新通过了《2025 年国防授权法案》,该法案对于第1260H 条“中国军事企业(CMC)”做了修订。修订中明确提出:评选或指定为“单项冠军”“小巨人”且被认定为与中国工业规划或军民融合工作有关的企业,可能被认定为中国军事企业。
五、投资领域(CFIUS和“反向”CFIUS)
1、美财政部发布外国人在美投资拟议规则以加强CFIUS程序及处罚力度
2024年4月12日,美国财政部作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CFIUS)主席,发布了一份拟议规则制定通知(NPRM),以加强CFIUS的某些程序,并加强其处罚和执法权力。拟议的规则反映了CFIUS的发展和对监控、合规和执法的日益关注。这也标志着自2018年《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颁布和实施以来,CFIUS法规的缓解和执行条款首次进行了实质性更新,该法案修订了CFIUS的管辖法规(1950年《国防生产法》第721条)。拟议的规则磨练了CFIUS完成其国家安全使命的能力,符合美国的开放投资政策。
CFIUS有权审查涉及外国投资进入美国企业的某些交易以及外国人涉及美国房地产的某些交易,以确定此类交易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CFIUS通过其施加民事罚款和寻求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力,强制交易各方遵守其法规和条例,以及根据这些权力签订的协议和施加的条件和命令。
2、美发布对华投资限制拟议规则,企图限制对华人工智能等技术领域的投资
美国财政部6月21日发布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规则草案,旨在禁止或要求通报美国个人和企业在中国的人工智能(AI)和其他技术领域的某些可能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投资。
根据拜登去年8月签署的行政命令,美国财政部在初步征求意见期后公布了拟议规则和一系列例外规定。这些规则要求美国个人和企业担负起决定哪些交易将受到限制或禁止的责任。
拜登的行政命令要求对美国在半导体和微电子、量子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AI)领域的某些投资进行监管,这是更广泛地推动防止美国专有技术帮助中国发展尖端技术并主导全球市场的努力的一部分。
3、美财政部将扩大对军事基地附近土地交易的安全审查,目标直指中国
当地时间7月8日,美国财政部作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CFIUS)主席,发布了一份拟议规则制定通知(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NPRM或proposed rule),将扩大CFIUS对涉及美国房地产的外国人某些交易的管辖权。根据美国会于2018年通过的立法,CFIUS有权审查特定军事设施附近的某些房地产交易,并在适当情况下采取行动。这项拟议规则将在CFIUS拥有管辖权的现有设施清单中增加30个州的56军事设施,包括土地购买。这一最新更新将大大扩大CFIUS房地产管辖范围。
4、美国正式发布针对受关注国家特定领域投资限制新规,明年1月2日生效
当地时间10月28日,美国财政部发布了一项297页的最终规则(Final Rule),以执行2023年8月9日发布的第14105号行政令—《关于解决美国对受关注国家的特定国家安全技术和产品投资的行政令》(Addressing United States Investments in Certain National Security Technologies and Products in Countries of Concern),以下简称《出境令》(the Outbound Order)。该最终规则提供了实施细则,并对它们的意图和适用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该《最终规则》所述,这项国家安全计划旨在针对某些向外国输出资本和无形利益的美国投资,这些投资涉及某些敏感技术和产品的活动,可能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风险。《最终规则》在制定过程中与美国盟友和伙伴进行了对话和协调,并借鉴了自2023年启动规则制定程序以来各方提供的意见和建议。
最终规则确定了《出境令》中确定的受法规约束的国家安全技术和产品的子集:半导体和微电子学;量子信息技术;某些人工智能 (AI) 系统。
六、外国直接产品规则的修订
1、伊朗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DPR)
当地时间7月24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扩大了对位于伊朗境内或运往伊朗的某些外国生产物项的出口、再出口或转移(国内)的管制,扩大了《出口管制条例》(EAR)伊朗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DPR)的范围。该规则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生效,旨在进一步阻碍伊朗采购对军事系统至关重要的技术和部件的能力,包括先进无人机。
2、俄罗斯/白俄罗斯最终军事用户和采购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DPR)
2024年8月23日,扩大俄罗斯/白俄罗斯军事最终用户 (MEU)的范围,该最终规则将EAR734.9(g)的名称从“Russia/Belarus-Military End User FDP rule”(俄罗斯/白俄罗斯最终军事用户FDP规则),改为“ Russia/Belarus-Military End User and Procurement FDP rule.”(俄罗斯/白俄罗斯最终军事用户和采购FDP规则)。
3、俄罗斯/白俄罗斯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DPR)
2024年8月23日,扩大俄罗斯/白俄罗斯外国直接产品 (FDP) 规则的范围,即扩大了脚注3的范围。扩大现有FDP规则的适用范围,使BIS出口管制能够涵盖那些位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境外且帮助采购不仅是美国原产的物品,还包括支持俄罗斯在乌克兰战争的美国品牌物品的实体。这一扩展旨在针对转运微电子产品和其他承载美国总部公司品牌的物品,即使这些物品在美国境外制造。
4、实体清单脚注5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N5 FDPR)
当地时间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 (BIS) 公布了两则重要的出口管制拟议规则, 即《基于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的出口管制, 包括美国人活动管制: 军事和情报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和《出口管理条例: 犯罪控制和美国人员控制的扩展/更新》。其中,规则中对实体清单特别新增了4个脚注类型,包括用脚注5标识特殊的“军事最终用户”,脚注6于标识“军事支持最终用户”,脚注7 标识“情报最终用户”,脚注8标识“外国安全最终用户”。
这些对《出口管理条例》的最终用途、最终用户和“美国人”活动管制的拟议修订和补充,将实施《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CRA)的扩大授权,以控制《出口管制条例》下的某些“美国人”活动。具体到《出口管理条例》的“美国人”活动控制,BIS正在提议修订,以控制“美国人”向军事最终用户和军事生产活动提供的“支持”,以及尚未受到美国法律管制或禁止的情报最终用户的“支持”。新增脚注5、6、7分别标识军事最终用户、军事支持最终用户和情报最终用户;所有在744补编7的MEU清单中的最终用户被转移到实体清单中。此外,BIS还提议修改《出口管理条例》部分许可审查政策:对缅甸、中国、中国澳门、古巴、伊朗、朝鲜、叙利亚和委内瑞拉采取推定拒绝政策;对俄罗斯和白俄罗斯采取拒绝政策;其他国家采取逐案审查政策;旨在进一步强化出口管制范围和力度,促进美国的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
前不久BIS发布的“1202”新规,正式引入了新的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N5 FDP):针对被列入实体清单且标注脚注5的实体,若外国生产的商品符合特定产品范围(如在相关 ECCN 描述范围内且为特定技术或软件的直接产品等)和最终用户范围(涉及脚注5指定实体的相关交易),将受 EAR 管辖,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均需许可证,许可证审查政策为推定拒绝。
5、新增半导体制造设备(SME)外国直接产品(FDP)规则及相应“最低含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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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制造设备(SME)FDP规则
在发布的《暂行最终规则》里,针对半导体生产设备,确立了外国直接产品(SME FDP)的相关管制措施,旨在遏制国内实体获取并提升生产“先进节点集成电路”的能力。该规则特别针对某些在外国制造的半导体生产设备及其关联物品,若这些物品拟出口至中国澳门或EAR所列D:5组国家(其中包含中国),则必须严格遵守美国的出口管制法规。此规则不仅管控那些直接利用美国技术、软件或工具生产出来的商品,还涵盖了那些含有由这些技术所生产的关键组件的商品,确保它们均符合美国的出口管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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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含量标准
在EAR的第734.4节中,新增了(a)(8)与(a)(9)两项条款,明确指出当特定半导体生产设备(SME)含有美国原产的集成电路,并且被运往指定目的地时,无论美国技术的占比大小,均不享受豁免,从而确保那些含有美国技术或软件的外国生产的SME同样受到严格的出口管控。这一“最低含量”条款作为对前述外国直接产品规则的补充,明确了只要外国制造的半导体设备及其相关物品中包含有任何比例的美国原产集成电路,这些物品就将全面纳入EAR的管辖范畴。简而言之,这一规定将管辖权扩展至了那些在前述FDP规则中提及的、含有任意数量美国原产集成电路的特定外国生产的半导体生产设备及其所有相关物品。
七、国别政策
1、美商务部简化澳大利亚和英国的出口管制许可证要求;
2、美商务部针对涉伊朗供应链展开制裁与控制措施;
3、美对俄罗斯进行全面经济制裁和出口管制,对第三国规避行为等同步进行打击;
4、美对中国以半导体、人工智能、先进计算等行业为核心打击对象,持续挤压高新技术自研发展空间;
5、美进一步加强对巴基斯坦核不扩散和弹道导弹出口限制和制裁力度。
八、政策动态趋势
1、以美国商务部为主继续推动量子计算、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先进通信等新兴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标准制定;加强美国对技术标准制定的参与;通过关键技术和新兴技术的包容性商业化和技术转让,加强研发生态系统的竞争力;
2、跨部门合作,与FBI、HSI(国土安全部特别反应部队)、ATF(空军特遣部队)及其他执法合作伙伴一起针对重大的国家安全威胁采取了执法行动;
3、继续加强升级执法政策,修补规则漏洞;
4、与跨部门、学术界、工业界和外国政府建立了重要的伙伴关系(部分),最终用途检查、出口执法方面进行更密切的协同;
5、扩大和加强反抵制(antiboycott)执法工作;
6、更大范围的企业和个人可能基于卷入俄罗斯制裁和规避制裁行为,而面临制裁、出口管制、进口禁令等风险;
7、拟将更多违反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的当事方列入各类“黑名单”;
8、挥舞“关税大棒”,美方出于对华打压及国内政治需要,对中国芯片产业相关政策发起新的301调查,将扰乱和扭曲全球芯片产业链供应链。
九、合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