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国出口管制与反制裁全回顾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显著上升,国际安全体系和秩序受到冲击,世界和平面临多元挑战和威胁。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世界货物贸易和制造业第一大国,我国近年来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出口管制及反制体系建设工作。2024年,为了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我国进一步完善相关领域立法,包括出台《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并数次调整管控物项;同时,反制裁执法活动亦相当活跃,外交部和商务部多次采取反制及惩戒措施,旨在限制危害中国国家利益、损害中国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的外国实体的相关活动。
本文将回顾2024年中国出口管制以及反制裁领域的重要发展变化。
一、制裁清单

1、中国反制清单
2024年所列实体数量明显增加,制裁主要原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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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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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部分人员干涉中国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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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以涉俄为由制裁中国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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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以所谓侵犯人权为由制裁中方人员
被制裁后果:
列明的企业/机构,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
列明的人员,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本人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对其本人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门)。
2、中国不可靠实体清单
列名原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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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对台湾地区军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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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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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端抵制新疆棉花等产品
制裁后果:
禁止被制裁企业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禁止被制裁企业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禁止被制裁人员入境;不批准并取消被制裁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许可、停留以及居留资格;对被制裁企业分别处以罚款。
二、2024年中国出口管制回顾
1、法律/公告动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施行
2024年9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92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依据《出口管制法》,在总结我国实践做法的同时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管辖范围、管理体制、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出口许可制度、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有很多重要的补充和细化。
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具体措施方面,《条例》参考国际通行做法,规范、优化了包括出口许可、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管控名单在内的多项管制措施。在许可管理制度优化方面,建立了包括单项许可、通用许可、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等在内的多种不同便利程度的许可管理体系,将监管资源根据出口敏感程度和风险等级进行优化配置,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在管制措施升级方面,《条例》吸收国内外成熟经验,建立“报告+核查”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模式,显著提高出口管制措施的精准性,有力保障了对两用物项出口用途及流向的全链条监管覆盖。同时,《条例》还规定了出口管制关注名单、管控名单等制度规范,具体规定列入、移出的条件、程序和法律后果,为应对外部不公正、不合理贸易管制措施预留了法律应对手段及制度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实施
经国务院批准,2024年11月15日,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发布2024年第51号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5号(《关于对磷酸三丁酯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等11个公告废止;商务部、国家密码局、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3号(《关于发布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出口管制清单和相关管理措施的公告》)所附《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及商用密码出口许可程序相关内容不再适用。
《清单》系统整合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所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以及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10余个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公告,形成了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配套实施,作为出口经营者申请相关物项出口许可,以及商务部等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
《清单》按照10大行业领域、5种物项类型的划分方式进行系统整合,统一编配出口管制编码,形成完整的清单体系。

11个公告废止、《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及商用密码出口许可程序不再适用
经国务院批准,2024年11月15日,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发布2024年第51号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5号(《关于对磷酸三丁酯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等11个公告废止(见下文);商务部、国家密码局、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3号(《关于发布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出口管制清单和相关管理措施的公告》)所附《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及商用密码出口许可程序相关内容不再适用。
自2024年12月1日起废止的公告 :
一、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5号 (《关于对磷酸三丁酯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
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公告2015年第20号(《关于对军民两用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公 告》);
三、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1号 (《关于加强部分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公告》);
四、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8号 (《关于对挖泥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五、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6号 (《关于对高氯酸钾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六、商务部、海关总署、国防科工局公告 2022 年第31号(《关于对高压水炮类产品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七、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3号 (《关于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八、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关于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
九、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4年第21号(《关于对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十、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4年第31号(《关于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
十一、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3 号(《关于对锑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其他相关
截止2024年12月29日,商务部、科技部于2023年12月21日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未做调整。
截止2024年12月2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的2024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未做调整。
2、物项管控
本年度,我国动态调整对满足一定参数的无人机、锑相关物项、超硬材料相关物项进行出口限制;特别是镓、锗、锑、超硬材料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针对石墨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实施更严格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审查。
3、企业合规建议
①密切关注出口管制政策变化
企业应密切关注出口管制的最新政策变化,比如清单变化,动态调整等。对于管制物项的出口,应关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以及商务部不时发布的出口管制或临时出口管制措施,除此之外,对于技术出口还应关注《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相关更新。技术转让、许可,以及投融资、并购交易等所涉及的技术境外转移事项,都有可能进入技术出口管制的规制范围,建议必要时可以借助专业人士的协助。
②完善管理制度和合规体系
应结合企业业务模式特点,从整体上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国出口管制要求的相应管理制度和合规体系,并重视该等管理制度和合规体系有效落实。
良好的出口管制内部合规制度包括九个基本要素:一是拟定政策声明;二是建立组织机构;三是全面风险评估;四是确立审查程序;五是制定应急措施;六是开展教育培训;七是完善合规审计;八是保留档案资料;九是编制管理手册。
在全面评估风险的基础上,拟订或更新出口管制政策,审慎评估第三方合作伙伴,包括货物承运人、报关代理商、销售代理、研发合作伙伴、金融服务提供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合规风险;关注涉及外国员工或其他外国籍人员的技术交流或传递活动,特别关注管控物项的境内视同出口风险,健全企业日常管理流程和该领域的合规管理制度。
③出口企业需要重视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建立客户筛查系统,并通过尽职调查识别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涉及的高风险客户。
④重视出口环节规范申报,切实防范走私、违规风险。
三、2024年中国反制裁回顾
1、对外反制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对外关系法》、《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
2、反制清单和不可靠实体清单是维护国家利益的有效手段
中国政府希望国际社会始终如一地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希望美国政府切实履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关于台湾问题的各项原则和自己作出的坚持一个中国政策的庄严承诺。
随着中国政府相继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全中国人民迫切期望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不能允许台湾问题再无限期地拖下去了。我们坚信,在包括两岸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的完全统一一定能够实现。
美国多次向中国台湾地区提供军援军售,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特别是“八·一七”公报规定,严重侵犯中国主权和安全利益,严重违背美方领导人不支持“台独”承诺,向“台独”分裂势力发出严重错误信号。中方强烈不满、坚决反对,已第一时间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
台湾问题是中国核心利益中的核心,是中美关系第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美方“以武助独”只会引火烧身,“以台制华”注定不会得逞。中方敦促美方立即停止武装台湾,停止破坏台海和平稳定的危险行径。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
3、反制清单和不可靠实体清单对操纵政治、污蔑中国新疆的行为者进行打击
美国PVH集团(CK母公司)涉嫌在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违反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无端抵制新疆棉花等产品,严重损害有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危害中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被进行不可靠实体清单调查。
美国多人因操纵政治被中国制裁,加拿大多个机构和个人因污蔑中国新疆行为被中国制裁。
4、反制清单是维护中国企业利益的有效武器
美国为全面遏制中国科技与产业经济的飞速发展,保护所谓的“美国国家安全”,维护“美国利益优先”制裁了我国多个行业多家企业实体和个人。我国反制清单体系对其精准反击。
5、合规建议
企业经营者务必做好被中国制裁的外国企业、个人和机构的全业务链筛查工作,确保中国法下合法合规运营,避免为此遭受国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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