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部分信用保险公司2024年贸易信用保险索赔报告 非洲地区索赔数量占比71%


一、概览与总览数据
根据A2Z Risk Services Ltd代表多个行业协会(包括Lloyd’s Market Association、国际承保协会和伦敦与国际保险经纪人协会)进行的《2024年度贸易信用保险索赔调查》,2024年全球(部分信用保险公司)贸易信用保险索赔共 185宗,合计索赔金额为 4.008亿美元。以下为主要发现:
•100%的索赔均被受理并赔付,尽管有少数赔案(4宗,占比2%)未按合同规定时限付款,但并非因赔偿责任存在争议,而是由于操作层面的延误。
•相较2023年,索赔案件数和赔付金额均有所减少,表明在某些地区或行业信用风险有所缓解,或市场整体交易活动下降。
•主体责任以公共部门违约为主,但从金额和案件数量来看,公私部门赔付比例基本持平。
•索赔案件多数集中在贸易相关交易,符合Lloyd’s Bulletin 4755关于贸易融资和政府基础设施融资的界定。
二、区域分析
非洲地区
•索赔数量占比:71%
•赔付金额占比:54%
说明非洲地区仍是信用风险高度集中的地区,建议加强对该地区交易的风险管控、资信评估以及买方背景调查。
其他地区
尽管报告未详列具体其他地区数据,但相较非洲,其他区域索赔比重明显较低。推测与该地区的政治稳定性、经济治理结构、买方履约能力有关。
三、行业分布与类型
虽然报告未详细列出具体行业分类(引用了UK 2007标准行业分类法),但明确指出:
•所有索赔均来自广泛行业分布。
•主要与商品、服务、资产销售及其融资相关,涵盖供应链上下游全链条。
说明风险并非集中于某个特定行业,而是分布广泛,这要求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在承保审核时不仅要关注行业因素,还要重视买方国别风险、项目结构等多维指标。
四、保险合同条款与赔偿条款观察
免责条款分析:
•78%(按索赔频次)和76%(按金额)的案件包含了“核生化与放射性免责条款(NCBR)”及“被保险人破产免责条款”。
•NCBR免责条款(见Lloyd's标准条款CL270)已成为信用保险合同中普遍采用的条款,建议被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注意核查是否影响正常理赔保障范围。
[译注:核生化与放射性(NCBR)免责条款是一类特殊的合同条款,核心是在核、化学、生物、放射性物质引发意外或损失时,明确相关方的责任免除或限制。它并非通用条款,而是聚焦高风险领域,为合同双方划定极端风险下的责任边界,避免因此类特殊事件导致的无限责任纠纷。
NCBR 条款的核心定义:NCBR 条款全称为 Nuclear, Chemical, Biological, and Radiological Exemption Clause,是合同中约定的专项免责条款,当损失或损害由核爆炸、化学泄漏、生物污染、放射性物质扩散等NCBR 事件直接或间接引发时,条款约定的一方(通常是提供服务或产品的一方)可免除赔偿责任。
存在意义:NCBR 事件具有影响范围广、损失规模大、因果关系复杂(如放射性污染的长期潜伏性)、责任认定难度高的特点。若不提前约定免责,可能导致一方因单次事件承担远超其承受能力的赔偿,甚至破产。因此,NCBR 条款本质是高风险领域的 “责任防火墙”。]
赔付时效与履行:
•虽然4宗案件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款(共计387.9万美元,占赔款总额的1%),但被保险人并未对索赔责任提出异议,为纯粹的操作问题,显示市场整体履约意愿较强。
五、信用保险公司及参与机构
此次调查覆盖的参与方包括国际主要信用保险公司和经纪机构,如:
•保险公司:Munich Re, Swiss Re, Assetinsure, Axis Capital, Convex, Everest, Sovereign Risk Insurance等;
•经纪公司:Aon, Gallagher, Marsh, Miller, Texel, Howden CAP等;
•部分新加入机构:Convex、Everest、Pernix。
强调一点:参与调查并不代表必然发生索赔,仅代表该机构愿意提供索赔信息。
六、专业建议
对信用保险公司:
1.加强非洲地区信用风险数据库建设,引入更多本地信用评级数据,辅助投保人更合理评估风险;
2.优化理赔流程操作机制,防范已确认赔付责任但未能按期付款的操作性风险;
3.对于频繁出现免责条款触发的案件,应考虑:
o强化免责条款的客户沟通;
o评估免责条款是否妨碍保险产品吸引力。
对被保险企业:
1.交易前尽调:
o对交易对手进行尽职调查,包括财务状况、过往履约记录、所属国家政治和法律风险;
o如对方为公共部门或国企,需评估其财政支付能力及与国家信用的关联程度。
2.重视免责条款内容:
o尽量谈判降低“核生化放射风险”类免责条款触发范围;
o确认在非买方违约情况下(如银行系统性延误),保险仍能赔付。
3.保单管理:
o索赔材料(如损失证明、违约证据)应齐备、及时;
o建立内部保险跟踪台账,确保在理赔时限内完成申报。
4.合同谈判建议:
o在销售合约中加入“信用保险索赔失败时由对方赔偿差额”条款;
o对涉及融资类贸易项目,优先考虑使用与出口信用机构共同承保的结构。
七、结语
此次《2024年全球贸易信用保险索赔调查报告》反映出以下关键趋势:
•信用保险行业总体赔付率高、履约良好;
•风险集中于特定区域(非洲);
•合同免责条款仍需被保险人关注;
•操作性延误问题值得保险公司重视;
•私营部门违约比例上升,警示中小企业融资交易需更高警惕。
在全球经济复苏不均、地缘政治不稳定、通胀与利率高位运行的背景下,贸易信用保险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投保人与保险人应加强协作、数据共享和合同谈判,才能共同构建更稳定、更可信赖的全球贸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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