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债务方是故意找借口,你还在傻傻等着?意大利客户拖欠货款

案情简介:
债权方:青岛某贸易公司(甲方)
债务方:意大利公司(乙方)
拖欠金额:16705美元 账龄:4年
2010年11月份甲方发货,乙方于一个月左右连续付了3笔款,之后称公司周转困难要延期付款,因双方合作过多次,货到港后就放货了。后来乙方各种理由推辞,几个月之后觉得不付款甲方也没有别的办法追究,就干脆不付了。双方一直存在联系,每次催款都相当配合,但不是家里人去世,自己生病住院,就是市场不好没钱。
2013年曾委托一家公司进行催收未果,后于2014年8月底委托我司催收剩余尾款。
初步调查:
1、本案账龄4年,逾期太久,已错过催收最佳时机,催收操作难度较大。
2、曾委托催收公司进行催收,加大了催收难度。
案件催收过程:
1、案件委托后,首先调查了债务公司的信用报告。在营状态,虽流水较低,但仍有回款的可能。
2、意大利合作方联系债务方后,债务方否认债务事实(债务人本来承认,经过前一家催收公司催收后,目前不承认存在债务关系)。
3、意大利合作方经过持续沟通施压后,债务方最终提议一个月付五百美金,合作方否决,希望一次能多付些。
4、债务方提供了付款计划,付款时间为每月27.28号,从2014年11月开始,每月支付800美金 。
5、意大利合作方持续施压,2015年3月,再次商议还款计划,债务方同意每月支付1500美元。
6、至2015年11月,欠款全额收回,案件关闭。
本案要点:
1、债权人自行催收要注意时间限制,短期内无任何进展要及时寻求专业机构协助,一味妥协或听任债务人忽悠,只会错失回款时机。
2、选择专业催收机构要谨慎,目前国内还是存在不少打擦边球的企业,非但对窜手无益,还会增加后续催收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