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不了债务方的拖欠借口? 交给专业催收机构!巴基斯坦客户拖欠货款

“巴铁”意味着中巴关系友好,但并不代表所有的巴基斯坦客户都是优质的、无风险的。
案件背景
债权方:山东蔬菜贸易有限公司
债务方:巴基斯坦某蔬菜加工公司
催收金额:41,350.00美元
拖欠账龄:2个月
2018年3月,巴基斯坦公司与山东公司签订合同,巴基斯坦公司从山东公司采购一批蔬菜,约定由巴基斯坦公司预付30%货款,其余货款在收货2个月后支付。巴基斯坦公司没有进出口权,其交易使用代理进口的方式进行。货物发出后,巴基斯坦公司并未反馈任何异常情况。2018年6月,山东公司向巴基斯坦公司讨要尾款,起先是无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后巴基斯坦公司直接表示目前货物一直无法清关,其已经额外支付进口代理2000美元,但是仍然没有拿到货物。2018年8月,山东公司多次讨要未果,委托我司进行催收。
案件分析
1、债权方讨要货款时,债务方突然提出货物并未收到,有恶意拖欠的可能;
2、债务方是否提取货物,是本案处理的关键。
催收过程
1、催收方第一时间联系巴基斯坦债务方,债务方依然称其未收到货物,但是根据债务方的反映,催收方依经验判断债务方可能有所隐瞒;
2、催收方联系了巴基斯坦代理进口公司,起初其以不能泄露客户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信息;后催收方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由于本案为代理进口,相关单据指示收货人为该代理进口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
3、经查询,债务公司确有因手续问题导致一批货物无法清关,但是并非山东公司的货物;
4、催收方就此与债务方进行沟通,债务方确认已经提货,但是其公司遇到棘手的问题,确实无法支付货款;
5、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债务分六个月,每月偿还约7000美金;
6、2019年4月,山东公司收到债务方支付的最后一笔货款6892美元,本案全额回款,案件关闭。
催收总结
货物出口后,应紧密跟进货物流转情况,督促买方按时提货。在对方以海关无法清关为借口拖欠货款时,应想办法核实其真实性,避免被客户糊弄、拖延。因为大多数客户拖欠的理由都是拖延之词,并非真实的原因,所以我们应该首先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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