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被还款承诺所蒙蔽,债务方实际还款是关键!印度尼西亚客户拖欠货款
案情简介
2016年,印度尼西亚公司通过广州公司进口一批塑料制品。收货后,印度尼西亚公司一直未能结算尾款21150美元。在广州公司讨要过程中,印度尼西亚公司一直承诺还款,但先后以资金紧张、来华当面付款等理由拖延。2017年10月,印度尼西亚公司主动邀请广州公司去印尼商讨还款事宜,但广州公司负责人前去印尼之后,债务方除带其吃喝玩乐之外,并未有还款行动,仅表示想要和广州公司继续合作,在印尼公司款待之下,双方再次谈妥下一次合作。之后印度尼西亚公司迟迟未能支付定金,为控制风险,广州公司拒绝发货,合作也就此泡汤。2018年12月,广州公司多次追讨未果,委托我司进行催收。
初步调查
1、本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资料较为齐全,但是账龄超过两年,可以尝试操作。
2、广州公司多次索要欠款未果,债务方以各种理由拖延,其恶意拖欠的可能性很大。
案件催收过程
1、通过广州公司提供的电话号码和邮箱地址均未能联系上债务公司,催收方将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债务公司情况。
2、催收方了解到,债务公司已经搬迁到其他地址,2019年2月,通过多次尝试与债务方建立联系。债务方负责人承认欠款事实,但表示其将于4月份参加广交会,届时会向广州公司当面还款。
3、催收方要求债务方提供具体还款时间和还款金额,债务公司迟迟未能给予准确答复。
4、广州公司称债务公司之前经常以此为借口逃避还款,其承诺并不可信。催收方要求债务方先支付5000美金以示诚意,待广交会支付剩余货款。
5、在催收方持续施压下,2019年3月,债务方支付5000美元。2019年4月,催收方发现债务公司并未前往广州参加广交会,对其进行多次追讨,2019年4月底,债务公司再次支付5000美元。
6、之后催收方持续对本案进行跟进,2019年6、7月,债务公司分别支付5000美元,6150美元,本案全额回款,案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