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风险须防范,勿轻易更改付款方式!喀麦隆客户拖欠货款
案情简介:
债权方:郑州某公司
债务方:喀麦隆某公司
债权方与债务方于2010年起开始合作,合作最初几年双方一直以TT的方式进行交易,2018年债务方以经营状况不佳为由提出OA付款,债权方考虑到双方合作时间已久,债务方付款也一直比较及时,便将付款方式改为OA/120天。更改付款方式之后,债务方逐渐出现不按既定时间付款的现象,并且出现了每次少付的情况。但由于双方已合作多年,债权方并没有对此采取措施只是进行电话提醒催付。最终2019年2月,债务方在收到货物后失联,2019年8月债权方委托我司进行催收。
初步调查:
1、本案债权资料齐全,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账龄尚在催收最佳时机。
2、债务方突然失联,恶意拖欠意图明显。
3、债务方仍在经营,全额收回欠款的可能性较大。
案件催收过程:
1、2019年8月催收方接到案件之后,为帮助债权方尽快达成还款协议,第一时间便向债务方发送了催收律师函。
2、2019年9月因迟迟未收到债务方的回函,催收方开始在信用方面对债务方施压,债务方迫于压力便开始回应催收方函件并主动沟通还款事宜。
3、2019年10月在催收方的努力下,债务方给出了第一份还款计划:74682.1美金分36期归还。催收方将债务方的还款计划告知债权方,债权方对还款计划并不满意。
4、催收方通过对债务方经营情况的全面调查后发现债务方有能力在更短的时间内还清欠款,随后又多次帮助债权方与债务方协商还款事宜。
5、2020年2月双方最终达成还款协议:74682.1美金分12期归还,2020年5月债权方收到了第一笔欠款6300美金,案件持续跟进中。
本案要点:
1、海外大部分国家都有将应收账款交给专业机构处理的习惯,并不会因此导致双方合作关系的破裂。
2、在遇到老客户拖欠欠款的情况时,应提高警惕,必要时寻求专业催收机构的帮助,减少公司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