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天堂纳米比亚也逃避不了催收命运!纳米比亚客户拖欠货款

案情简介:
债权方:江西某公司
债务方:纳米比亚某公司
债权方于2018年12月向债务方出运一批货物,商业发票显示交易金额合计8156美金,合同约定支付方式为OA60天。应付款日届至后,债务方仅支付3000美金后便以种种理由拖欠剩余货款,债权方利用电话邮件等方式催促债务方还款,债务方都以敷衍了事,最终债务方于2019年10月彻底失联,2020年1月委托我司进行催收。
初步调查:
1、本案债权关系明确,债务方承认债务事实,债务方行为实属恶意拖欠。
2、债务方目前尚在经营,欠款账龄为1年,催收成功率较大。
案件催收过程:
1、催收方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梳理,分配催收人员跟进,催收人员立即与债务方取得联系并开始施压,债务方迫于催收方的压力承认欠款,但以目前经营不善为由要求分期还款。
2、经债权方确认,同意分期付款,5156美金分3期,每期归还1719美金,2020年4月债权方收到了第一笔回款。
3、2020年5月债务方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延迟支付货款,催收方又继续向债务方施压,迫于催收方的压力债务方不得不按时归还欠款,最终债权方于2020年6月全额收回欠款。
本案要点:
在国际贸易中,尽管一些交易金额较小,但是买方违约风险的发生,对于中小出口商仍会造成较大影响。作为出口商,在与国外买方交易过程中,应注意保存贸易相关单据和双方往来函电等文件,以便在后续催收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