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也有征收增值税?什么是“两高一资”?

2024-11-29

哪些货物属于出口应征税货物?
什么是“两高一资”?
“两高一资”是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性行业和产品的合称,一般包括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六大高耗能行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促进国内产业升级。”在产业经济、商品贸易等领域,开始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称为“两高一资”,将具有这3种特点的行业称为“两高一资”行业,生产过程中具有这3种特点的产品称为“两高一资”产品。
出口应征税货物的,如何判断代理出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二)项: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应纳增值税按下列办法计算:
1. 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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