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卢旺达注意事项

1、检验检疫
(1)卢旺达所有的进口货物(除外交、军事、研究和医药样品、私人物品和私人捐赠物品外)都要经过检验;
(2)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在进口商品进仓库时通知卢旺达标准局派人来对货物进行检验;
(3)实地检验的文件需要与货物描述相符,必要时监管部门可以提取样品进行实验分析,如果不符合非关键标准要求,给进口商警告如果不符合关键性标准要求,通知进口商自费运回或销毁;
(4)卢旺达标准局向进口商收进口货物C&F价格的0.2%作为检验费;
(5)卢旺达标准局规定自2014年5月8日起。进口商需提供SGS商检报告方可报关。
2、关税政策
卢旺达加入东非共同体后,同时加入了东共体海关联盟。进口关税分为两种情况:
(1)对东非共同体成员国进口的商品符合原产地规则的,免关税;
(2)对从东共体以外国家进口的商品,进口税分三级:对成品征收25%关税,对半成品征收10%关税,对原材料和资本设备征收零关税。
3、单证要求
(1)商业发票(3份);
(2)原产地证明书;
(3)检验证书;
(4)进口供宰杀的牲畜、肉、肉制品和腌制、风干、冷制、熏制鱼,需附1份兽医出具的卫生检疫证书;
(5)对活体植物和种子,需附l份植物病理证明。
4、领事认证要求
(1)需要1份复印件;
(2)需英文使用目的说明;
(3)文书使用目的说明需详细说明所申请的工作;
(4)如个人在卢有公司,需护照、签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5)如由单位派往工作,需本单位出具的详细证明(使用公函纸,注明出国目的、担任何种工作、证书使用目的)并加盖公章,单位领导签字,附当事人护照、签证复印件。
(6)办签证用只需外交部单认证。
(7)向卢国内申请长期签证时需办理双认证。
5、司法体系
(1)卢旺达的司法系统由最高司法会议、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初审法院、县法院组成。初审法院以上各级法院均设检察院,分为初审法院共和国检察院、上诉法院总检察院和终审法院总检察院三级。
(2)整体来说,卢旺达的民事诉讼裁决案件平均时间在5-6个月之间,甚至更长,司法效率较低。
6、欠款催收
如果遇到卢旺达客户拖欠货款,可先对客户做详细的背调和资信调查,了解对方是否在营,经营、财务等状况,评估催收成功的可能性,自行催收3个月无果时,及早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催全球介入处理,提高回款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