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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运和空运提单有望成为物权凭证,将有利于融资,同时也面临新的风险

陆运和空运提单有望成为物权凭证,将有利于融资,同时也面临新的风险

风险预警
2024-07-08

GTReview网站2024年6月26日文章:陆运和空运提单有望成为物权凭证,将有利于融资,同时也面临新的风险。(原文标题:Mooted global treaty could give bill of lading a major upgrade;酝酿中的全球条约可能会对提单进行重大升级;作者:Jacob Atkins

 


去年,中欧之间的陆路贸易开始蓬勃发展,但进口商和出口商却遇到了一个难题:在漫长的洲际铁路运输过程中,如果货物的合法所有人不是银行,银行就不愿意为贸易提供资金。


因此,2019 年,中国政府要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考虑制定一项全球性法律文书,使铁路托运单成为可转让的所有权凭证。


这样的法律将使银行放心地将货物单据作为贸易融资贷款的担保,将单据转变为等同于广泛使用的海运提单。


五年后,由中国的呼吁所引发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努力,已进入制定国际条约的最后阶段,如果该条约获得通过,将创建一种新的可转让单证,涵盖海运、空运、铁路运输和陆运货物。


该条约将采用与《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类似的方法,以适应数字版可转让货运单据,后者正被用于帮助提单的数字化。


倡导者称,可转让货物单证带来的融资便利应能促进国际贸易,例如在撒哈拉以南非洲等地区,区域内贸易多为内陆贸易,而洲际出口往往涉及一些陆路运输。


"目前,陆运和空运托运单是不可转让的运输单据,不允许将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银行不能将其作为抵押品,灵活性不如可转让运输单据,"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副主席Jun Xu说。


中国银行交易银行业务总经理Jun Xu告诉 GTR:"如果新文件获得通过,涵盖公路、铁路或航空运输的可转让货运单据可以用作所有权凭证,并作为担保向客户提供融资。"


在 2019 年提交的文件中,中国抱怨说,根据现行规则,"买方不得不在巨大的资金压力下预付货款,而卖方却无法及时收到货款"。


行业组织国际贸易与福费廷协会(International Trade and Forfaiting Association)主席肖恩-爱德华兹(Sean Edwards)说:"铁路和公路等可靠的长途运输形式的发展,理应得到平等对待,银行希望能消除其安全性方面的这一差距。"


但他补充说,"由于目前的状况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融资量不太可能增加"。


在条约生效之前,需要批准条约的国家数量尚未确定,条约对通过条约的国家具有约束力。


该条约的支持者将努力使批准国的最低数量尽可能少,以避免重蹈《鹿特丹海上货物运输规则》的覆辙,该规则已于 2008 年获得联合国大会通过,但由于未达到 20 个批准国的最低门槛,至今仍未生效。


据 GTR 了解,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该条约的工作组预计,将在 2025 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下一届年会上,完成草案的定稿。如果获得通过,将于当年晚些时候提交联合国大会批准。


新机遇,新风险


虽然拟议的条约将为非海运可转让货物单证提供广泛的法律依据,但自 20 世纪 60 年代末以来,已经出现了涵盖多种运输类型的所有权凭证。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制定的多式联运提单,符合国际商会制定的信用证签发规则。Fiata 法律服务总监 Andrea Tang 告诉 GTR,该文书在业内 "广泛使用"。


但它是在交易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使用的,而不是有法律依据的。


倡导组织 "全球托运人论坛"(Global Shippers Forum)总监詹姆斯-胡克汉姆(James Hookham)说,酝酿中的条约 "尤其能给银行......信心,让他们相信每个人都在同一个法律框架下工作"。


这些建议可能会引起大宗商品出口商和融资者(如大型大宗商品贸易商)的兴趣。中国最初向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指出,根据现行法律,买方也无法在货物陆路运输途中转售货物,而这是海运大宗商品贸易的常见做法。


胡克汉姆说,在陆路运输过程中出售货物的机会 "很可能会对最近购买货物的买方产生兴趣或带来好处,如果他们突然发现可以卖到更好的价格,他们想把货物卖掉,或者需求发生了变化"。


胡克汉姆说,西非国家对这些建议特别感兴趣,因为它们有可能创造机会,为内陆地区的商品出口提供融资,而不是只在商品到达仓库或船只时才提供融资。


但将融资范围扩大到卡车、火车和飞机上的货物也会带来新的风险。


海运提单历史悠久,这意味着在抵押品管理和监控融资货物状态方面有成熟的做法,例如船舶跟踪提供商和从港口代理处获取详细信息的贸易情报供应商。


但国际商会的 Xu 指出,"陆运或空运单据还没有这样全面的支持性基础设施"。


她说,"今后有必要建立此类支持系统,以实现与可转让海运提单相同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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