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捉迷藏的债务方,也躲不过催收方!哥伦比亚客户拖欠货款

案情简介:
债权方:上海某公司
债务方:哥伦比亚某公司
2019年1月至2月间,债权方向债务方出运价值5.6万美金的货物,约定支付方式为D/A30天。货物装船储运后,债权方将全套单据交由托收行办理托收手续。货物到港后,债务方承兑并提取货物,但应付款日界至后仍未支付货款。债权方多次通过电话邮件进行催收,债务方一直拖延并最终于2019年5月彻底失联,债权方与2020年1月委托我司进行追收。
初步调查:
1、债权资料保存相对完整,可以尝试进行催收。
2、债务方尚在正常经营,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案件可以进行操作。
案件催收过程:
1、催收方梳理债权资料,确定催收方案并分配催收人员;催收方在确定了催收方案后第一时间内联系了债务方,债务方告知催收方自己仅为一家代理报关的公司,所有货物的最终买方是另外一家公司,应有真正的债务方承担债务。
2、催收方确认了真正的债务方后,通过邮件与电话联系了真正的债务方,债务方承认债务事实,但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较差,无力支付欠款,并表示要考虑一下还款计划,之后再回复催收方。
3、催收方未收到债务方的回函及回电,再次联系债务方,债务方刻意回避催收方的电话及邮件。针对目前状况催收方对债务方进行了进一步调查,根据催收方的进一步调查显示债务方正常经营且财报状况良好,完全有能力归还欠款。
4、催收方又通过自己的渠道得知债务方正在投标一个大型项目,于是借此向债务方发函进行施压,并将自己对债务方进行的调查一并发送给债务方。
5、债务方迫于催收方的压力主动与催收方联系协商还款事宜, 2020年7月债权方收到债务方归还的5.6万美金,案件关闭。
本案要点:
由于国内的进出口企业缺乏对客户群体的资信管控能力,往往无法有效的减少坏账风险的发生。甚至在坏账风险发生后无法有效的降低自己的损失,甚至连真正的债务方都无从知晓,此时委托专业的催收机构往往能够有效的找到真正的债务方,提升催收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