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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合法利用失信信息 解决应收账款逾期问题丨中国客户拖欠货款

合理合法利用失信信息 解决应收账款逾期问题丨中国客户拖欠货款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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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金额217,930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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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时长半年
回款案例
2021-08-18

企业交易中,一个不可避免的严峻问题就是——回款催收。不少企业因为账款催收困难遭受了重大损失,甚至破产倒闭。对于已经发生的账款拖欠,该如何处理呢?

催全球接到的案件中就有一个债权方企业先后使用了自行催收和通过律师发律师函的手段都无效的情况下,委托给了我司并成功收回欠款,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专业的催收机构是如何进行商业账款追讨的~


一、案情简介


债权方:某物流公司青岛分公司

债务方:青岛某公司

债权方和债务方第一次合作。合同约定2018年4月-6月期间,债权方代理债务方空运出口的所有货物。支付方式为债务方预付3万保证金,在债务方代理结束后,余下款项,统一结算。

债权方按约履行义务,在合同约定期间,共计代理债务方空运出口13票货物,共产生代理费人民币217,930元并得到了债务方的确认。根据流程,债权方开具了相关发票邮寄给了债务方,债务方表示会在未来三周内安排付款,但时限已过,债权方却未收到任何款项进账。


2018年9月-2019年2月,债权方曾多次电话联系债务方,并委派人员前后登门催要欠款共计四次,但是均被债务以各种借口搪塞回来,并不做任何支付动作。2019年3月,债权方律师向债务方发了一封律师函,债务方依旧不予理会。债权方无奈之下于2019年5月委托我司尝试通过商业账款处置,以实现债权。


二、初步调查


1、债权人委托案件后,催收人员立即对债权资料做了有效整理,通过整理发现有效证据有三组:其一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其二为发票,其三为电子版的双方盖章确认的代理费明细单。

债权资料相对齐全,双方盖章的合同能够有效的证明双方确实存在交易;代理费明细单可以证明双方合作产生的具体的欠款金额,且不存在任何纠纷。

 

2、催收方对债务方公司的工商、税务、涉诉情况等都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债务公司目前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暂不存在问题,但涉诉记录有近二十多条。想要收回欠款可能有一定的难度,但是由于债务方公司依旧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案件仍存在可操作空间。



三、案件催收过程


1、根据债权方提供的信息,催收方联系到了对方的财务经理,在表明了来意之后,对方表示自己三个月前才进入这家公司,对此笔款项并不清楚,需要与老板沟通确认后,才能给予催收方答复。


2、由于催收方等待了一周依然没有收到对方财务经理的回复,于是催收人员再次主动联系了对方。对方表示其老板近期在外地出差,暂时无法沟通此事,让催收人员再等等。谈判还没正式开始,就陷入了僵局!


3、催收人员通过自身渠道资源,调查到债务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债务公司财务经理口中的老板即为公司实际执掌者,催收人员立即联系了债务公司老板,对方表示确实有这笔款项存在。但是由于近期公司大股东计划撤资,公司经济状况陷入了危机,暂时没有多余的资金偿还债权方公司的欠款。


4. 催收人员多次与债务方老板联系,对方在与催收人员的沟通过程中无时无刻都在强调:(1)欠款他认,但是现在没钱还;(2)自己在忙于为公司寻找新的股东融资,一旦融资成功马上还。但是,关于接下来怎么解决,何时还钱等具体的问题,债务方老板一直避而不谈,甚至在催收方提出分期付款计划,想要推进双方案件沟通进展时,债务方老板却以各种借口推诿,甚至挂断电话拒绝沟通。


5.经过以上种种情况反映,催收人员判断债务方老板还款意愿不大。面对此类债务人,根据催收方的以往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决定通过对其有管辖的行业协会、政府等进行失信信息传播与惩戒。

催收方首先发了一封警告函给债务方,告知其三天内不予回复,将会扩散其失信信息。但是债务方依旧不予理会。


6.2019年9月,催收方将整理的债务方拖欠账款的失信信息,在经债权方签字允许后,提交至债务方行业协会及管辖政府,进行传播扩散。


7.2019年11月,催收方的失信信息传播手段起到作用,债务方老板主动联系催收人员协商还款事宜,并告知催收方因为失信信息的公布,使其寻找融资合作连连被拒,公司业务量也急剧下降,严重影响了公司经营。至此,案件终于有了进展。


8. 双方协定,定金30,000元抵扣部分欠款,实际应还金额为187,930元。债务方要求在偿还欠款后的一个月内催收方需撤销所有已公布的债务方失信信息。催收方持续跟进案件,2020年1月,债权方告知催收方已收到债务方偿还的所有欠款,催收方和债权方遵守约定,撤销了之前公布的债务方的失信信息,案件圆满结束。

 

四、案件总结


1、企业双方第一次合作,一定要有风险意识。事前对交易对手进行资信调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案中,债权方在未对债务方进行资信调查的情况下,就与债务方签订了合同。并且支付方式为预付定金3万元,仅占实际应付金额的13%,交易风险较大。


2、企业自行催收欠款,虽然对拖欠的具体情况比较了解,但由于缺乏催收技巧,往往很难收回欠款;常规的律师,对于打官司胜诉或许在行,但是要进行非诉催收却并不一定专业。

本案中,债权方公司在自行催收无果的情况下,选择了通过律师发送律师函的手段,但债务方依旧不予理会。


3、非诉催收有其独特性,专业的催收方有丰富的处理经验和专业的应对方法。面对该类案件,有经验的催收方往往能够根据以往的经验快速制定出针对该应收账款的催收方案,尽快帮助客户解决欠款问题。

本案中,由于债务方拒不沟通还款计划,催收方根据以往的经验,合理的利用债务方拖欠账款的失信行为进行扩散传播,达到了促回款的结果,解决了债权方应收账款逾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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