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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谋已久!外贸老客户先骗信任后骗钱,让人防不胜防丨阿联酋客户拖欠货款

蓄谋已久!外贸老客户先骗信任后骗钱,让人防不胜防丨阿联酋客户拖欠货款

阿联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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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金额139,438.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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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时长1年
回款案例
2021-11-19


案情简介

债权方:郑州某农产品进出口公司

债务方:阿联酋某公司

拖欠时间:1年

债务金额:139,438.00美元

债权方是郑州一家专营农产品的进出口公司,2018年与债务方取得联系,并开启了长达2年的合作,期间多次交易均无问题。

直到2020年6月,双方签订了一份价值139,438.00美元的合同,交易方式为混合式T/T,预付10%的货款作为定金,尾款货到后15天内结清。债权方如约发货,但到了应付款日期,却迟迟没有收到尾款。

债权方立即联系债务方,提醒其付款,但是债务方却以公司遭遇财务危机,经营困难为由拖延时间。债权方自行催收近一年,直至债务方电话不接、邮件不回,无奈之下委托给催全球进行处理。


催收过程

1、催收律师接案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了梳理:

虽然债权资料齐全,但是催收律师表示该案催收难度较大。因为其曾处理过的另一个案子的债务方也是该公司,根据催收律师之前对于该债务人的催收经验,此人非常难缠,常利用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等类似理由,恶意拖欠货款。

2、尝试联系:

(1)催收律师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尝试与债务人Mr.S取得联系,但是一直未联系上;

(2)进一步施压,给债务人发送强势的催款信息,但一直未得到债务人回复;

(3)鉴于此,为了推进案件进展,催收律师决定进行实地面访。

在获得债权方授权文件后,催收律师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债务公司已搬离此处;催收律师与该大厦的经理进行了沟通,对方告知债务公司由于很久未付他们租金,被强制搬离,目前下落不明。

3、催收律师对债务公司信息进行了详细调查,结果显示,该公司已于2020年2月中旬注册到期,停止运营。这无异于雪上加霜,催收难度进一步增加。

4、催收律师根据调查到的信息,成功联系到债务公司持股51%的“大”股东。但是对方告知自己并不知晓债务公司的任何消息,与债务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注:阿联酋公司法规定,任何在阿联酋成立的公司都必须有一个阿联酋当地的股东持股至少51%;由于该股东拥有与实际所有人(印度人)签署的单独协议,协议说明其不对公司事务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催收律师无法直接对这名股东进行催款。

5、催收律师利用自身渠道资源对债务人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其新成立了一家公司,随即催收律师通过上门面访,见到了债务人,但是其态度恶劣,并以公司停止运营为理由拒不付款,并威胁催收律师不要影响其新公司运作。

(催收律师面访:债务方办公地址)

6、与此同时,催收律师联系到了债务方已离职的财务经理,获悉:债务人有能力支付欠款,就是不想还钱。根据催收律师处理同类案件的经验,不排除债务方有故意使用开一个公司,进到货然后再关闭公司的办法行骗的可能。

7、催收律师随即对债务人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债务人是一个虔诚的宗教信仰者,催收律师决定以此为切入点,从信仰、教会等层面施加影响,迫使其直面债务问题。

8、在获得债权方签字授权后,催收律师给债务方发送了一封严厉的催款函,函件标明债务方拖欠的金额及应偿还时间,并表示若债务方继续拒绝付款,将会向其所在教会、商会等扩散其失信拖欠信息,让其考虑此事公开后所产生的影响。

9、函件发出第四天,债务方主动联系催收律师协商还款事宜。经过催收律师的多次沟通,最终签订了一份分期还款协议;

催收律师持续跟进案件情况,2021年10月,债务方完成最后一期打款,此案圆满结束。


案件总结

1、实时监控交易对手资信情况,阶段性调取对方信用报告,可以有效规避70%左右的交易风险。

本案中,双方最后一次合作时,债务方公司注册时间已到期,明显隐藏巨大风险。但由于债权方未对债务方进行信用监控,为货款被拖欠埋下隐患。

2、阿联酋公司法

阿联酋公司法规定,任何在阿联酋成立的公司都必须有一名阿联酋当地股东持股51%以上;实际所有人(持股49%的一方)仅需支付一定的费用给对方即可。

通常他们双方会另外签署一份单独的协议清楚表明实际所有人是持股49%的股东,当地股东不对公司事务承担任何责任。

3、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海外欠款委托专业催收机构,能够通过当地律师快速推进催收进展,省时省力;同时,当地催收律师经验丰富,会结合当地风土人情,迅速采取有效的催收手段,帮助债权人收回欠款,挽回损失。

催全球一直致力于捍卫中国企业的应得利益,初心不改,虽远不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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