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第三方催收,找对公司很重要!尼日利亚客户拖欠货款

案情简介:
淮安某公司与尼日利亚公司为多年合作伙伴。2014年5月,淮安公司向尼日利亚公司发货之后,对方以市场不好为由推脱付款,考虑到长期的合作关系,淮安公司选择妥协。但就此之后,虽然淮安公司与尼日利亚公司依然能保持联系,且尼日利亚公司一直声称还款,均未有实际还款行动。
2017年2月,淮安公司委托河北某公司进行债务追讨,委托后案件一直未有进展,2017年6月,尼日利亚公司主动联系淮安公司,要求淮安公司告知催收人停止骚扰自己,许诺会慢慢还款。淮安公司早已对债务方失去信任,并未听信债务方说辞,但河北公司从始至终均未与淮安公司联系,最后不了了之。2018年6月,淮安公司委托我司进行催收。
初步调查:
1、本案淮安公司与河北公司的委托关系已经终止,我司可以介入催收;
2、我司调查发现,本案账龄较长,但债务公司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本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有一定催收成功可能性。
3、河北催收公司曾与债务方取得联系,但并未取得有效进展,可能助长债务方的“无赖”心理,对本次催收不利。
案件催收过程:
1、尼日利亚合作方通过多方渠道联系债务方,其中债务方公司一人对债务表示不知情,另外两人直接否认。
2、尼日利亚合作方通过政府渠道了解债务公司的具体信息,获取债务公司报告,与债务方实际负责人取得联系,但是对方仍然对债务情况予以否认。
3、合作方多次对债务方进行施压,债务方提议每月支付债款600美元。合作方否决该提议,通过对债务方经营状况及财务情况进行分析,渠道方提议债务方每月支付债款1200美元,迫于合作方压力,债务方同意该还款计划。
4、2018年10月,淮安公司收到尼日利亚债务方第一笔还款1200美元,截至目前,已累计回款6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