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商标注册及维权指南

一、商标注册制度概述
根据1908年第16号《登记法案》,缅甸的商标保护制 度为商标登记制度,商标申请人向契约登记局提交一份商标所有权声明,该声明可视为持有商标所有权的初步证据,注册商标须每 3 年登记一次。2020年8月28日,缅甸政府宣布,根据 2019 年《商标法》的规定,缅甸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0月1日开始试运营,已经在缅甸契约登记局进行注册的商标所有者需要根据新的法律重新注册其商标,以便在新制度下继续获得商标保护。根据 2019 年《商标法》,缅甸知识产权局负责缅甸的商 标注册申请受理与审查,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形式审查—公告—核准发证。如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或核准注册后提出无效宣告申请的,缅甸知识产权局将启动实质审查在 2019 年《商标法》生效后,商标注册有效期为申请日起 10 年,每10年可续展一次。到期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注册期限届满后,宽展期为6个月。初步审定公告后 的异议期为 60 天,任何利益相关人可以提出异议。
二、商标被抢注的应对措施
律师函
商标遭遇抢注后,在对抢注商标提起正式反对措施前,被抢注人可以向抢注人发送律师函(或警告函),要求其主动撤回或注销抢注的商标等。该律师函程序虽非必经程序,但律师函往往能起到促使抢注人主动寻求洽谈、降低转让对价或者放弃争议程序等效果。
异议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仍在缅甸商标异议公告期内,企业可以通过向缅甸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请求,避免已被抢注的商标发生效力或产生影响。在异议公告期间,任何利益相关人均可向缅甸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
无效宣告
根据 2019 年《商标法》第 50 条(b)要求宣告无效除非注册是出于恶意,否则只能自注册之日起的5年内提出无效申请。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该商标不符合第2条、第13条、第14条,缅甸知识产权局必须宣告商标无效。
不使用撤销
如果被抢注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3年内未使用与注册商标有关的商品或服务,或没有任何理由已连续3年暂停使用商标的,任何利益相关者可以要求缅甸知识产权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双方协商
商标遭遇抢注后,在向官方对抢注商标提起正式异议或撤销或无效等措施前,被抢注人可以和抢注人协商商标转让,或是要求抢注人主动撤回申请中的抢注商标或注销已注册的抢注商标。协商可以在尚未启动对抢注商标反制措施前进行,也可以在对抢注商标提起异议或撤销或无效等程序中同时进行,以便作为施压手段增加谈判成功率。
三、商标被侵权的应对措施
律师函
发现商标遭遇他人侵权后,在提起侵权诉讼前,商标权利人(包括商标所有人及其代理律师、许可协议约定有权警告的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向侵权人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并对其造成的商业损失进行赔偿。
调查取证
在提起侵权诉讼前,商标权人可以提前对侵权行为调查取证。提前进行调查取证虽非侵权诉讼前必经程序,但是提高后续诉讼等程序胜诉率的重要措施。调查取证分为线上与 线下市场调查两种模式,权利人可结合实际被侵权情况选择 对应的调查方式,一般需要委托当地律师或专门的调查公司进行调查取证。
调解
调解是商标案件中常用的纠纷解决代替方法。原告可以在收到被告书面陈述之前,通过书面通知撤回诉讼。
法庭诉讼
根据2019年颁布的知识产权法案,缅甸联邦最高院将依法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并任命法官以审查和裁决商标诉讼。目前缅甸尚未成立知识产权法院,由民事法院审理商标诉讼案件,商标注册人和相关权利人可通过民事诉讼实施保护。商标被侵犯的两种救济方法:依据刑法提起刑事诉讼或 提起诉讼来申请强制令及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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