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新能源市场及其法律和商业风险综述

一、新能源市场概述
2025年是乌兹别克斯坦“环境保护和绿色经济年”,政府将加速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包括将可再生能源在全国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从16%提升至26%,并在2030年进一步提高至54%。为达成这一目标,政府规划于2025年建设16座总容量为3.5 GW的大型光伏和风力发电站、5座总容量为160MW的大型水电站以及部署总容量达1.8GW的储能系统,其中,光伏发电不仅包括大型地面电站,也涵盖大规模的屋顶分布式项目,而风电则在多个区域展开资源评估与示范项目建设,为后续的更广泛应用奠定基础。
二、项目开发政策及融资
乌兹别克斯坦近年来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迅猛发展,得益于项目开发政策和融资体系的不断完善。一方面,乌兹政府通过《公私合作(PPP)法》以及长期购电协议(PPA)等制度安排,为私人资本进入可再生能源领域营造了相对稳定的投资环境;另一方面,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多边开发机构及国际投资者广泛参与,提供了多样化的融资工具与担保支持。这些制度保障使乌兹别克斯坦在短时间内吸引了包括沙特、阿联酋和中国等国的众多海外企业,快速推进了大规模的太阳能、风能和储能项目落地,为其2030年清洁能源目标乃至2050年电力部门“碳中和”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乌兹别克斯坦—2030》国家发展纲要明确,乌兹别克斯坦将增加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并加快电网升级,为私营部门和国际资本进入创造更便利的环境。政府为私营企业进入提供了多种灵活模式,包括公开招标和直接谈判的PPP项目,以及长期购电协议保证投资回报。PPP法规定公共部门可通过招标或直接谈判两种方式选择私营合作方,前者多用于中小规模或常规项目,后者则针对具有重大意义的大型可再生能源项目或战略性投资。此外,乌兹别克斯坦通常由国家电网公司(NEGU)与私营新能源开发商签订长达15~25年的购电协议,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多边机构等同时提供支付担保或部分风险担保(PRG),以确保项目收入稳定性,降低投融资风险,这也是目前国际上常见的保障可再生能源项目收益的核心机制。
三、电力市场监管框架
此外,新法对于电力行业的管理趋于严格,引入了许可证制度。电力生产、存储、集中采购、交易、传输、分配、供应电力和调度管理等活动需要获得许可证,且每个发电设施和储能设施都需要单独申请许可证,许可证将由电力市场发展与监管局依据《许可规则》发放。获得许可证的实体未经电力市场发展与监管局的书面同意,不能暂停、终止、限制或扩展其许可活动,除非涉及未支付服务费用或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停运等情况。许可证持有者需要定期向监管机构披露其活动信息,且在公司重组或收购超过25%的投票权时,需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四、主要市场参与主体
乌兹别克斯坦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全球各大企业、承包商及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主要市场参与者包括来自沙特阿拉伯的ACWA Power、阿联酋的Masdar、法国的Voltalia等国际开发商,以及提供资金支持的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这些项目不仅为乌兹别克斯坦的新能源转型提供了强大动力,也为中亚地区的能源格局带来了深远影响。
此外,亚洲开发银行为乌兹别克斯坦推出了从2024年到2028年的五年国家伙伴关系战略,该战略旨在支持乌兹别克斯坦向绿色和包容性经济过渡,同时与政府的长期发展愿景《乌兹别克斯坦—2030》保持一致。同时,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欧佩克基金等也为乌兹新能源项目建设提供大量资金支持,尤其是在光伏、风能和储能项目方面,支持乌兹别克斯坦的绿色经济转型。
五、当地主要法律和商业风险
文章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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