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越南正式对中国该产品征收27.83%惩罚性关税!

2025年7月7日,越南工贸部宣布正式对中国热轧钢卷征收23.1%至27.83%的反倾销税,自2025年7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越南工贸部官网公告
此举是对今年3月临时关税的最终落地,标志着越南对中国钢材贸易政策的全面收紧。
针对不同中国企业执行阶梯式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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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税率27.83%:覆盖宝钢、鞍钢、沙钢、首钢、马钢等12家大型钢企。未在名单中的中国钢铁企业一律适用27.83%的惩罚性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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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税率26.94%:仅燕山钢铁集团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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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税率23.1%:仅广西柳州钢铁集团适用(较3月临时税率19.38%上调3.72个百分点)。
越南海关3步审核机制:
步骤1:查验原产地证书(中国原产征税,非中国原产免税);
步骤2:核对生产商质量证书(需与表中列名企业完全一致);
步骤3:验证出口商名称(需匹配生产企业或其关联贸易公司)。
任一环节不符即按27.83%征税。
豁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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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豁免:宽度≥1,880mm的宽幅卷材、特定钢号(如BW450/BS700MCK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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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路径豁免:经第三方(非中国)中转且能提供完整原产地证明。
附表:越南对华热轧板卷反倾销征税表

被征税的产品涉及越南税号7208.25.00、7208.26.00、7208.27.19、7208.27.99、7208.36.00、7208.37.00、7208.38.00、7208.39.20、7208.39.40、7208.39.90、7208.51.00、7208.52.00、7208.53.00、7208.54.90、7208.90.90、7211.14.15、7211.14.16、7211.14.19、7211.19.13、7211.19.19、7211.90.12、7211.90.19、7225.30.90、7225.40.90、7225.99.90、7226.91.10、7226.91.90项下的产品。
2024年中国对越钢材出口达1273.8万吨(同比+40.5%),其中热轧卷占814万吨(64%),越南跃居中国第一大钢材出口市场。
中越热轧价差从2023年的400–500元/吨扩大至2024年的800–900元/吨,低价倾销嫌疑引发越南本土钢厂强烈抗议。
加税后中国热轧在越价格升至577–614美元/吨(原484美元),价格优势消失。
约90%的对越热轧出口受限(年量约732万吨),2025年3月起月出口量已从峰值68万吨降至30万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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