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数据合规政策全景与企业行动指南

引言
2025年以来,美国数据合规(data compliance)与个人信息保护(privacy & data protection)监管体系在联邦与州两级持续更新,呈现“框架续期+专门法强化+跨境传输稳定+行业场景穿透”的组合走势。
其一,国会围绕《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法案》(Cybersecurity Information Sharing Act,“CISA”)的续期与升级展开审议,拟以 WIMWAG(Widesprea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for the Welfare of Infrastructure and Government Act)延长关键条款至2035年,并强化隐私与责任机制;但参议院前景存在不确定性,涉及言论自由与政府角色之争仍待化解。
其二,联邦层面在儿童在线隐私保护(COPPA)执法上持续从严: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就“儿童导向”视频标注与定向广告问题与迪士尼(Disney)达成 1,000万美元 和解协议,并要求其完善“适龄标注/年龄校验”机制,彰显 COPPA 执法高压态势。
其三,围绕跨境数据传输,欧盟普通法院于2025年9月3日支持最新的欧盟—美国数据传输框架(EU–US Data Privacy Framework),为跨大西洋数据流动提供阶段性法律确定性,惟相关争议与后续上诉仍需审视。
其四,美国司法部(DOJ)基于数据安全计划(Data Security Program,“DSP”)最终规则,对“批量敏感个人数据”(bulk sensitive personal data)交易实施限制与禁止,并设置2025年4月8日生效、7月8日“善意合规努力(good-faith compliance)”节点及后续递延条款,要求企业对第三方处理/转移链条进行穿透治理。
在此背景下,本文参照“规则诠释—合规建议”的逻辑,对美国近期数据合规之联邦层面要点进行系统梳理,以期为企业决策与合规体系建设提供可操作的观察视角。
一、联邦层面要点诠释
本部分聚焦自2025年初以来联邦合规框架与重点执法之核心变化,兼顾时间轴与制度要旨。
(一)CISA续期与升级:信息共享框架的“延展与修订”
CISA原定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众议院国土安全委员会已一致通过续期草案,并将其更名为 WIMWAG,拟将法案保护延展至2035年,同时根据新型攻击态势补充条款,并强化隐私(privacy)与责任(liability)保障。当前参议院路径仍存不确定性,部分议员主张引入“防政府审查言论”条款,监管目的与言论自由边界之平衡仍在博弈中。对企业而言,若续期落地,威胁情报共享的法律安稳性与责任豁免范围可望延续,建议同步评估内部威胁情报共享流程与对外接口的合规证据化程度。
(二)COPPA执法强化:儿童在线隐私的“高压常态”
FTC于2025年9月宣布,迪士尼同意支付 1,000万美元以了结其在YouTube平台未正确标注“儿童导向”视频、导致未成年人数据被收集并用于广告定向的指控;拟议命令要求其建立系统化的内容标注与年龄保障(age assurance)机制。结合近年执法轨迹可见,面向13岁以下儿童的在线服务将持续处于高敏监管区:建议企业全面检视适龄标注策略、家长同意(verifiable parental consent)流程、SDK/广告链路的最小化与隔离,并保留可核验的合规记录以应对抽查。
(三)跨境数据传输:欧盟—美国框架的“阶段性稳定”
欧盟普通法院于2025年9月3日裁定维持EU–US Data Privacy Framework,在两度被推翻的前车之鉴后,为跨大西洋数据流动提供短期内的制度“定海针”。实务层面,建议企业:
(1)对现有标准合同条款(SCCs)、传输影响评估(TIA)与供应商尽调进行回溯校准;
(2)以“最不利假设”开展韧性测试,预设政策再生变的应急路径;
(3)为欧方客户与监管机构准备充分透明的技术与组织措施(TOMs)说明。
(四)DOJ“批量敏感数据”规则:国家安全与隐私的“交叉域治理”
DOJ基于行政令与最终规则,推出数据安全计划(DSP)并纳入《联邦法规汇编》28 C.F.R. Part 202:
(1)时间轴:最终规则2025年4月8日生效;2025年7月8日起执行“前90天实施与执法政策”,要求企业展示善意合规努力;部分尽调/限制义务递延至后续时点。
(2)适用对象与范围:对涉及中国(含香港、澳门)、俄罗斯等“关切国家”的批量敏感个人数据交易设置禁止/限制;强调对第三方处理/转移链条的穿透式治理与记录保全。
(3)合规要点:建立“数据项—处理目的—交易类型—第三方/境外流向”的清单化视图;对高风险交易进行事前评估与高阶审批;在合同条款中嵌入可审计义务与再转移限制。
(五)行业场景穿透:联网车辆(Connected Vehicles, CVs)与供应链治理
“国家安全—消费者隐私—供应链完整性”的合规联动。建议汽车与出行相关企业完善部件来源证明、固件/域名/IP清单与数据流向图谱,并以场景化DPIA/TRA固化证据链,以备执法核验。
二、州级立法动向:多点联动下的合规复杂性
2025年是美国州级数据隐私法快速落地之年,八州全面推出隐私法规,形成区域合规“铸网”,但制度细节上的差异化又给企业跨州合规带来挑战。以下按规则诠释结构梳理:
(一)八州立法概览与时间表
八部综合性隐私法规自 2025 年起陆续实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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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特拉华州(Delaware Privacy Act,DPDPA)、爱荷华州(Iowa Consumer Data Protection Act,ICDPA)、内布拉斯加州(Nebraska Data Privacy Act,NDPA)、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 Data Privacy Act,NHDPA)相继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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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新泽西州(New Jersey Data Privacy Act,NJDPA)启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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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田纳西州(Tennessee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TIPA)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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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明尼苏达州(Minnesota Consumer Data Privacy Act,MCDPA)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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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马里兰州(Maryland Online Data Protection Act,MODPA)上线实施。
该立法节奏已获得 White & Case、Osano 等机构确认,IAPP 隐私法追踪器亦已包含以上内容。
(二)法规特点与共性趋势
这些法规通常包含以下共通机制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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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利强化:广泛赋予权利,包括访问、更正、删除、数据携带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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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解除期(cure period)”设定:多数法规允许控制者在特定期限内整改后避免处罚(例如 Delaware 法的60天整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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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范围与门槛分化:门槛基于年处理消费者数量或收入来源数据销售比例,亦存在针对生物识别数据与儿童数据的特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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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可操作性考量:如 TIPA 对接 NIST 安全/隐私框架提供“安全港”参考路径,增强可执行性。
(三)“未成年人保护”趋严:社交平台验证与使用限制
田纳西州 《Protecting Kids From Social Media Act》(HB 1891)要求用户在启用社交账号前需通过第三方验证年龄,未满18岁需家长同意,且平台不得保留年龄验证数据。家长可设定使用时间限制与中断机制,2025年1月1日生效。
内布拉斯加州 《Parental Rights in Social Media Act》(LB 383)于2025年5月签署,规定平台需验证用户年龄、获取家长同意,家长享有隐私设定管理及时间控制权限,执法职责归州总检察长,并设最高 $2,500 美元罚款,该法定于2026年7月1日生效(原定1月1日)。
弗吉尼亚州根据SB 854法案,平台需采取“商业合理”方式判断用户年龄,若用户未满16岁,其使用时间限为每日1小时,家长同意后可调整;违规罚款最高$7,500美元,30天整改期;计划于2026年1月1日执行。
综上所述,州级法规正从“信息主体权利”逐步进入“儿童安全—平台责任”阶段,监管指向更加精准。
三、行业趋势与跨境合规:全链治理的战略需求
美国联邦监管与国际判例的同步发展,带来行业合规构架的“多维延展”——从数据传输稳定性到垂直场景穿透,形成对企业落实治理与证据机制的更高要求。
(一)欧盟—美国数据传输稳定性的阶段性确立
欧盟普通法院于2025年9月3日裁定支持欧盟-美国新数据传输框架(EU-US Data Privacy Framework)的充足性(adequacy)决定,确认美国在数据保护层面具备“足以保障(adequate level of protection)”。这一裁判为依赖跨大西洋数据流的银行、科技、药企、制造企业提供了阶段性法律稳定性。然而该判决仍可能遭上诉至欧盟法院,企业应审慎对待,继续保持合规监测与传输机制灵活性。
(二)联网车辆(Connected Vehicles)监管:国家安全与隐私双重治理
虽当前联网车辆专项规则的信息尚未单独公开,但多方分析表明:监管机构关注点覆盖组件来源(如遥感设备、软件)、车辆数据隐私与跨境数据访问风险。实际应对建议包括保存“部件原产地证明”标明“固件/域名/IP日志”绘制“数据流地图”,并在DPIA中体现数据用途、风险评估与缓解措施。
(三)DOJ“批量敏感数据”规则:穿透第三方链条合规路径
司法部提出的最终规则对涉及敏感个人数据的跨境/群体流动进行限制,并设立关键日期节点:2025 年4月8日生效,要求7月8日前展示“善意合规努力”,并对部分尽调义务设暂缓。这要求企业构建“数据处理清单—目的—业务伙伴—传输路线”的链路图谱,并在合同中嵌入可审核条款与再转移限制。
(四)“年龄验证法案”引发监管趋势合流
全国已有 20 多州通过要求年龄验证的法律(如佛罗里达、密西西比等),对平台提出提交政府身份证、设立年龄屏障等要求,隐私保护组织强调这可能“危及言论自由与信息获取权”,但监管趋势前行且具体生效案例已显。
四、合规建议与实施路径
在当前美国尚未出台联邦层面统一“综合隐私法”的背景下,企业宜采取“前瞻联邦—落地州法—穿透行业”的三层合规策略,以实现合规治理的持续性与可验证性。该框架旨在系统回应多法域、多层级监管环境下的合规挑战,为我国企业拓展对美业务提供可行路径。
首先,应以前瞻视角布局联邦层面合规要求。尽管联邦统一立法尚未落地,但企业仍需密切关注司法部关于批量敏感数据(DOJ DSP)监管的具体要件与义务触发机制,并依托“善意合规”原则积累审计轨迹与证据材料。同时,应持续跟踪跨大西洋数据传输机制的司法进展,以“最不利情景”为假设对现有跨境数据流动机制进行压力测试,确保其具备足够的制度韧性。上述监管趋势与关键时间节点已获主流媒体与官方渠道披露,企业应主动保持监测与研判。
其次,须以州法为单元推动合规义务的具体落地。建议企业以业务所涉州别为维度,系统梳理差异化的隐私保护义务,包括生效时间、适用门槛、消费者权利清单、数据评估要求与敏感数据处理机制等,并据此建立动态义务清单。在此基础上,应重点完成全球隐私控制(GPC)/一键退出机制及相关配套工程改造,确保符合如新泽西州法规定的15天处理时限等具体要求,最终形成从政策声明、内部流程、系统支撑到证据留存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第三,应立足行业特点实现合规的纵深穿透。在联网车辆、未成年人保护、敏感数据跨境等高风险领域,建议企业采取“清单化治理”模式,明确数据项、处理目的、第三方共享及跨境传输路径;同时,通过构建“供应链合规证据包”(涵盖数据来源、软硬件部件、版本信息及网络属性)和开展场景化数据保护影响评估(DPIA)/传输风险分析(TRA),形成可应对执法核查的“合规资产包”。当前监管机构与行业组织已逐步明确该类实践路径,企业可积极借鉴。
最后,应推动合规能力建设的标准化与可验证。对内可参照NIST等权威框架,构建“政策体系—流程手册—操作指引—取证模板”四级贯通的合规管理体系;对外则应围绕数据主体请求(DSR)、退出权、删除权与跨境传输等高频场景,建立服务水平协议(SLA)与定期监测机制,并依托工单系统、处理日志与证据链实现全过程留痕。多州立法趋势与官方解读均鼓励企业通过“标准化工具+证据化运营”以降低合规复杂性与运营成本。
注释
作者:
赵贺,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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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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