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捷克注意事项

1、清关单据
一般包括提单、发票、箱单和产地证(FORM A或CO)等。
1)商业发票:随货发票必须注明一下信息
①收件方是公司:提供增值税编号&公司注册号EORI号码。
②收件方是个人:当地人提供个人身证号、外国人提供护照号、出运务必将IOSS税号,申报价值、体现在运单及随货发票上面.
③如寄件人无法提供这①②两项,收件人不配合交进口VAT税的货物有可能直接被退回或者销毁!同时将可能产生高额退回费用等相关杂费,如有费用产生将默认由寄件人承担。
④发票上须有详细的收/发件人信息,包括详细地址/完整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如进口商与收件人非同一个时,还需写明进口商信息。
⑤详细列明货物内容明细,包括详细品名,HS CODE,材质,用途,件数,毛重/净重,单价/总价,币种,单位/数量等。注意英文表述要正确,如HS CODE为Harmonized System Code,而不能使用cusoms code、commodity code等。正确货品价值需分项列出,如货值、运费 FREIGHT CHARGE..、保险INSURANCE等。
⑥需注明原产国、贸易条款(DAP\EXW\CIF)、出口原因(如permanent, repair & return, temporary, gifts)等。
⑦发票号码及日期。
2)原产地证
已在REX系统注册的适格出口商发出的原产地声明或任意出口商对总额不超过6千欧元的货物自行签发的原产地声明。
3)优惠转运单据
4)欧盟外部转运单据
5)货物流转证明
2、其他注意事项
1)出口商一定要注重产品质量,确保其产品质量符合欧盟和捷克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2)捷克是内陆国家,没有海港,进口货物使用海运运输时都是通过欧洲别国口岸落地,然后通过陆路运输到捷克。对从非欧盟国家进口的货物,进口商可选择在进入欧盟的第一个进口地海关清关,也可选择到进口目的国海关清关。订舱和报关时需注意跟货代和客户确认指运港、运抵国等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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