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船司正式宣布:共同海损

德国当地时间8月11日,集装箱船“STRATFORD “轮(也有船公司用船名“SEAMAX STRATFORD”,IMO9305491)的德国船东Oltmann D GmbH & Co KG确认,此前发生集装箱起火的“STRATFORD “轮已经正式宣布共同海损!
据悉,“STRATFORD “轮船东在宣布共同海损后,已经指定 Groninger Welker Janssen (地址:Teerhof 40, 28199 Bremen, Germany)为此次共同海损的理赔公司。目前STRATFORD 号已重新启航前往越南,目前正接近越南的云峰港(Van Phong)锚地。
据悉,7月28日,满载中国货物、由多家船公司共舱的 “STRATFORD “轮(IMO9305491)在由中国驾往印度的途中,在中国南沙永暑礁西北约190海里海域突发火灾.
资料显示,此次遭遇事故的“STRATFORD “轮(IMO9305491),悬挂利比里亚船旗,船长334米,船宽42.8米,运力为8,533 TEU。该轮船东公司为Oltmann D GmbH & Co KG,事发当时由OOCL东方海外承租,服务航线主要往返于中国大陆、香港、马来西亚、斯里兰卡、新加坡和印度之间。
据悉,事发当时,“STRATFORD “轮正服务于业界知名的中国至印度的China India Express航线,共舱的船公司包括达飞、中远、OOCL,ZIM、PIL、CNC及 GSL等多家船公司。该航线国内挂靠的港口包括天津、大连、上海、厦门、蛇口,目的港包括科伦坡及印度Nhava Sheva 、Pipava。
据获悉,在船东Oltmann D GmbH & Co KG宣布“STRATFORD “轮进入共同海损后,目前包括东方海外和Gold Star Line在内的多家共舱船公司,已经陆续向客户发出共同海损通知邮件,有通过上述船公司配载“STRATFORD “轮此航次的出口及物流企业,可密切关注后续安排。

▲Gold Star Line发出的共同海损高客户通知
共同海损意味着什么?
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
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
共同海损是为了使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
当货轮发生共同海损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货物所有人应提供共同海损保证金,以便理算人对损失进行赔偿。货运代理企业可能需要垫付保证金等费用,并有权向委托人追偿。
本文转自航运新视界公众号,其综合整理自壹航运,转载请注明出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