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银行将特定商品进口信用证的延期付款期限延长至12月

2025-08-26

孟加拉国银行已将工业原材料、农业器具和化肥进口的信用证(LC)付款期限(延期付款)从 180 天延长至 360 天。
此次延期适用于以卖方信贷或买方信贷方式进行的进口交易,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这项新规定是由孟加拉国银行外汇政策部在周一(8 月 18 日)发布的一份外汇通知中宣布的。
该延期政策自 2025 年 1 月 20 日起生效,原本即将到期,如今已确认延长至今年年底。
通知明确指出,此项延长的付款期限不适用于由出口发展基金(EDF)贷款资助的进口交易。
本文原载于“信保民工”微信公众号,如有转载或复制请联系“信保民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删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企业信用管理行业经验、相关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及时联系催全球,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