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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涉及货款纠纷时,我们应该知道的那些规则!

外贸涉及货款纠纷时,我们应该知道的那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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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6

货款结算遇到纠纷怎么办?

国际贸易中,货款结算是我们关注的重中之重了。不同的结算方式在出现纠纷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一、涉外票据纠纷

我国《票据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本法和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目前,我国尚未参加或缔结有关票据方面的国际条约,此类纠纷基本适用我国《票据法》。

二、涉外托收纠纷

国际商会制定的《托收统一规则》,对托收票据的提示、付款、承兑、收据和托收结果的通知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在全球得到了广泛的采用。由于我国未对托收作出专门的法律规定,《托收统一规则》现已成为我国法院解决此类纠纷的主要依据。

三、涉外信用证纠纷

全球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关于信用证的专门立法,我国同样没有信用证的专门成文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公布的《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信用证法律关系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法官审理涉外信用证纠纷的最主要依据。

该规定第2条确立了涉外信用证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即以适用当事人自选法为主,以适用国际惯例为补充。一直以来,对于此类纠纷,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法律的,我国法官基本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CPU600)进行裁判。

这样处理有两点好处:一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经过多年不断扩充、修订,已相当规范、完善,不容易引起争议;二是直接援引《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避免了域外法查明难等国际贸易案件普遍存在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四、遇到纠纷怎么办

国际货款结算纠纷可防可控,我们可以在决定合作之前就对合作对象进行详细的调查,后期拟订合同细节以及结款方式时选择对我们最安全的方式,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如果您不知道该如何订立合同来规避风险,或者您订立了合同之后不知道细节是否有问题时不妨联系催全球。

催全球涉外法律服务,业务覆盖全球216个国家和地区,依托全球信用管理渠道优势,可以帮助您拟定和审查多种语言的涉外合同,出具不同国家的法律文书(催款函、律师函等),既可以通过非诉解决涉外纠纷(含上门尽调协商、催收评估报告),也可以通过司法诉讼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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