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ESG法规或将迎来重大调整

前述法规虽然推动了欧盟的绿色转型目标,但给企业施加了较重的合规负担,引发了经济发展和气候目标之间的冲突。为简化企业在欧盟ESG法规下的ESG合规义务,2025年2月2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综合指令(Omnibus I)。[3]在该项综合指令中,欧委会提出了针对CSRD和CS3D等ESG法规的重大修订意见。该指令还将交由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审议,何时出台仍有不确定性。借此契机,我们对现行CSRD和CS3D下的企业合规要点进行了梳理,并简要总结对本次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供中国出海企业参考。
一、《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的主要内容
CSRD是欧盟可持续发展立法一揽子计划中的重要一环,主要规定了企业对其可持续发展有关信息的披露义务。[4]CSRD自2023年1月15日正式生效,要求欧盟成员国在2024年7月6日之前完成国内法转化。截至2025年1月,已有18个成员国全部或部分完成国内法转化,包括罗马尼亚、捷克、匈牙利等;8个成员国已出台国内法征询意见或草案,包括德国、波兰、荷兰等。[5]
结语
根据欧委会预期,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将于2025年年底之前对综合指令I(Omnibus I)作出审批决定。如审议通过,相关修订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ESG合规义务。但是,鉴于欧盟内部反对声音较强,该等修订是否能按照原样通过依然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建议相关企业紧密关注欧盟相关立法动态,并提前做好合规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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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畅,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带一路”国际法律业务部;业务领域:WTO争端解决、国际投资仲裁、国际贸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