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美国BIS现场检查,思考企业合规实务

2024年12月中旬,我们在某新加坡公司客户办公室,帮助企业应对美国出口管制的主管部门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简称BIS)针对H100等业务的现场调查。希望此短文能为企业妥善应对相关政府调查或合作方审查提供思考。
一、美国开展最终用途检查的数量呈上升趋势
从BIS公布的出口执法年度回顾可以发现,2024年,其在60个国家完成了超过1440个最终用途检查(End-Use Check,简称EUC)。[1]这一数字近年来呈现显著上升趋势。
同时,近年来,美国不断加强对中国的出口管制,特别是在半导体、超级计算机、人工智能等高科技领域。除了在2025年1月颁布《人工智能扩散框架》和《先进计算集成电路尽职调查措施》临时规则,据报道,美国还针对近期引起全球关注的中国大模型,考虑将对中国涉及H100、A100、H800、A800等GPU的禁令扩展到H20,甚至质疑大模型所用GPU来源的合规性。(笔者注:BIS现场调查也与临时最终规则的出台时间和规定相一致。)
在此背景下,可以预见最终用途检查的数量还将继续上升,影响到更多企业。
二、最终用途检查简介
(一)定义与目的
美国的最终用途检查是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对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简称EAR)管辖的物项(包括硬件、软件和技术,合称美国受控物项)的交易参与方开展的实地核查,以确定该主体是否为美国受控物项的可靠接收方,以及该等物项是否按照EAR的要求使用,是否符合美国的出口管制政策,包括维护其经济利益、支持其外交政策、限制美国受控物项的军事用途以及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
(二)类型
1.许可前检查(Pre-License Check,简称PLC)
在装运前出口许可证申请阶段进行,目的是核实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包括最终用户的身份、地址、使用目的等。
2.装运后核查(Post-Shipment Verification,简称PSV)
装运后核查是最终用途检查更主要的类型,主要目的是确认交易参与方均遵守出口许可证或《出口管理条例》的要求,监控美国受控物项的非法转移。
(三)流程与要点
1.安排会议
美国驻外使领馆或相关机构会提前通知被检查方,安排检查时间和地点。会议通常会持续45分钟到1小时,具体时间取决于检查的复杂程度。
2.参会人员
取决于与检查机关的沟通,被检查方的参会人员可能涉及公司管理层、出口合规经理、物流或供应链经理、安全经理、熟悉物项的工程师或技术人员、负责物项的销售人员,以及第三方(如涉及,如经销商或服务公司)代表。
3.准备文件
取决于检查机关的要求,被检查方通常需要准备公司介绍、美国出口商的邮件或文件(包括许可证条件、销售合同、运输文件)以及涉及最终用户的邮件或文件(包括合同或投标文件、关于许可证条件的通知、运输文件或确认)。
4.实地检查
对于物项的最终用户,检查人员会前往物项存放地点,核实物项是否与文件描述一致,检查其使用情况和存储条件。
对于物项的转售方,根据我们协助客户应对检查的经验,检查的重点一般包括转售业务的合理性(如转售方本身具有涉及所转售物项的业务或转售资源,转售价格是否合理等)、对下游客户和最终用户的合规审查以及对上下游交易中物项数量的匹配与流向的确认。
(四)结果与影响
1.有利结果
如果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方涉及物项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符合美国的要求,检查将被视为有利结果。这有助于增强美国政府对被检查方的信任,未来可能减少对其的检查频率。
2.未经验证
如果无法验证被检查方的善意,其将被列入美国出口管制部门的监控名单,还可能被列入未经核实清单(Unverified List,简称UVL)。被列入监控名单将导致对许可证申请、出口及再出口交易的审查,包括设置严格的条件或拒绝。被列入UVL的企业将面临更高的合规成本和贸易风险。美国出口商在与UVL上的企业交易时,需要进行额外的尽职调查,并且无法适用许可例外。
3.不利结果
如果被认定违反美国EAR,检查将被视为不利结果。常见的违法情形包括物项被转移至未经授权的(最终)用户或最终用途、未持许可证发货、伪造信息或文件等。美国出口管制部门(BIS)将采取积极的执法行动,将被检查方列入实体清单(Entity List),使其几乎无法获得任何美国受控物项;或开展进一步调查,可能导致行政甚至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包括高额罚金:单笔交易金额的两倍与37余万美元之间更高者,逐笔累加,前述金额每年还可能根据通货膨胀率上调。刑事处罚包括最高一百万美元罚金,个人还可能面临最高二十年监禁。
三、企业如何应对
面对如被认定为未经验证的主体或检查结果不利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企业应谨慎应对美国的最终用途检查,做好充分准备。对于在国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承诺接受或接受外国政府代表进行的与出口管制相关的现场访问或审查前,须经我国商务部同意。在此基础上,基于我们近期协助客户应对美国最终用途检查的经验,我们建议:
1.根据对美国出口管制法律相关规定的理解以及检查机关(BIS)的要求梳理交易单据
结合企业在交易中的角色,如果是转售商,应注意上下游交易的勾稽关系,以及交易单据上的细节,主要是数量、收货方、目的地、贸易术语等,避免不一致;如果是最终用户,重点在于受控物项是否按照出口许可证的要求或声明的目的地和最终用途使用。
2.以简明的方式说明业务模式
例如通过业务模式图,实际已可以解答检查机关的许多问题,包括买卖方与最终用户、目的地、交付方式等,在方便检查机关理解、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能展示被检查方坦诚沟通、配合检查的态度,建立检查机关的信任。
3.斟酌信息披露
根据检查机关的要求,斟酌信息披露或回复的范围和程度,避免缺少细节或支持性文件,被误解为态度不配合、隐瞒情况等,也避免披露检查机关没有问到的与检查不相关的情况,引起不必要的疑虑。同时,注意检查现场放置的物品和展示的文件中的细节,避免含有可能引人误解的信息。
4.充分准备现场核查
包括为参会人员做好预演,基于美国出口管制法律的相关要求、检查机关的思路以及参会人员的职责范围预设可能会问到的问题,同时与检查时在现场办公的员工(考虑到检查一般是在被检查方的办公场所进行)做好沟通,澄清现场检查的目的和流程,避免不必要的疑虑。
5.坦诚沟通
明确企业合规管理的完善程度是与企业的规模和业务性质等相关的,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出现一定的瑕疵或疏漏也是正常的,这在美国检查机关看来可能也是可以理解的,不必遮掩,坦诚地提供合理的解释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措施并不会导致故意违法涉及的严重后果,反而不恰当的遮掩很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怀疑。
上述内容也对企业应对美国政府、企业开展的其它合规调查或审查、以及黑名单移除具有参考意义。
限于篇幅,我们只能做总结性提示,但在具体过程中,需要丰富的经验来支持每一个步骤,比如如何根据被核查事件来考虑预设问题,如何判断提供的支持性文件是否必要合理,如何判断企业存在的不合规问题是瑕疵类型还是偏违规性,现场准备需要哪些具体工作……为了避免误读,在此不作进一步展开,这些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制定方案。
[注] [1]https://www.bis.gov/media/documents/bis-export-enforcement-year-review-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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