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出口肯尼亚货物有新规定,11月30日起执行!

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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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肯尼亚港务局及肯尼亚税务局的要求,自2018年11月30日起,通过蒙巴萨港进口至肯尼亚的货物需在提单和舱单中显示收货人的以下信息,如收货人为“TO ORDER”,则需显示通知方或者银行的以下信息。
1. 收货人姓名
2. 根据PIN码显示的邮寄地址(P.O.BOX NUMBER)
3. 邮箱地址
4. 手机号码
(船公司已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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