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海关编码和客户要求海关编码不同,怎么出产地证?

如果出口客户所需产地证上需要显示目的港海关编码,但是贸促会出具的产地证上没有该编码,可以考虑下面两种解决方案:
一种是,出口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开具“无异议证明”,证明该货物符合出口条件,并已经由海关审核和载运。客户凭借此证明,在海关备案后可以自行办理出口手续,这样就可以不用在产地证上体现海关编码。
另一种是,出口企业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开具相关证明(如商业发票、装箱单等),证明出口货物确实由该客户购买。出口企业可以将该证明以及产地证相关信息提交给海关进行审核备案,以避免问题出现。
至于海关之间会不会联网,这要看各国的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多国之间有海关联网机制,出口企业在申请海关证明时需要加以关注和了解,以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除了俄罗斯、菲律宾,目前与中国海关联网的还有:
1.港澳CEPA原产地证书联网核查系统;
2.两岸海关(ECFA)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3.中瑞(士)原产地声明数据交换系统;
4.中韩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及亚太贸易协定项下中韩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
5.中新(西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6.中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7.经香港/澳门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系统中转确认书签发子系统;
8.中国—智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如果找其他机构开具产地证,需要注意确保该机构具备相关资质和信誉,以避免因为疏忽而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这种行为可能涉嫌帮助客户逃税,存在法律风险。
下面综合了一些可操作方向:
1、有的海关要求四位一致,有的要求六位一致,但是报关和清关大部分没有必然联系,除非两国海关联网。
2、可在贸促会网站尝试申请客户要求的海关编码,有的即使没有备案也可以通过,但有的需要备案。
3、尽量争取第一时间内将客户要求的海关编码备案。
4、出口企业可以与客户沟通以解决问题。如果客户协助企业进行出口,企业可以要求客户提供相关文件(如海关编码证明),以便出口企业可以提交到海关备案。因为海关编码对于清关关税来说影响是比较大的,很多有经验的客户也会在做单据的时候或者发货前提出来确认。
5、可通过其他机构买一个产地证,但但为了避免违法违规风险,还是建议出口企业尽量避免如此操作,这样可能会涉及偷税漏税和其他违规行为,对企业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可预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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