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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耳他商业逾期付款利率升至12.5%

马耳他商业逾期付款利率升至12.5%

风险预警
2024-01-09

马耳他News Book网站024年1月4日文章:马耳他商业逾期付款利率升至12.5%(作者:Miguel Azzopardi )。

自2024年1月1日起,马耳他商业交易逾期付款利率增至12.5%。该利率在每年的1月1日和7月1日重新计算。此前的利率为12%。


马耳他于2012年实施了欧盟关于禁止商业交易延迟付款的指令。


该指令规定,债权人有权从销售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日期或付款期限结束的次日起,按8%加欧洲中央银行参考利率收取逾期付款利息。


如果销售合同中未规定付款期限,则货物和服务供应商(债权人),有权从收到货物或服务之日起三十个日历日或从发票之日起三十个日历日后,收取逾期付款利息。


双方在销售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0个日历日。但是,只要延长时间不会对债权人造成严重不公,双方可明确约定更长的期限。


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提出逾期付款的要求,而无需提醒债务人款项已经到期。


在企业与公共当局之间的交易中,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付款期限应为三十个日历日,如果合同中有规定,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六十个日历日。


但是,如果债务人是从事工业或商业性质经济活动的公共机构,如果公共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且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付款期限,则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六十个日历日。


债权人和债务人供应商之间关于延长发票收讫日期的协议无效。


除逾期付款的利息外,债权人还有权获得供应商自身追偿费用的合理补偿,补偿金额至少为40欧元。


当销售合同规定买卖双方保留所有权时,卖方有权保留对货物的所有权,直至买方付清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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