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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尼亚的破产和重组

阿尔巴尼亚的破产和重组

风险预警
2024-10-18

CEE Legal Matters网站2024年3月12日文章:阿尔巴尼亚的破产和重组。(作者:Karanovic & Partners

 

 

随着 2017 年第 110/2016 号《破产法》的颁布,阿尔巴尼亚对其破产和重组程序的方法进行了重大改革。这一立法进步取代了自 2002 年起生效的旧法,旧法经常导致争议和统一执行方面的困难。


新法旨在与国际最佳做法接轨,是加强国家经济格局的关键时刻。其主要目的是为债务重组制定连贯一致的指导方针,细致地界定债务人、债权人和司法机构在整个过程各个阶段的作用。通过准确概述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的权力和责任,该法律旨在确保破产程序的效率和有效性。然而,由于该法刚出台不久,对其影响的全面评估尚待实现,有待进一步的司法实践和学术审查。


根据该立法,只有债务人或任何债权人有权启动司法程序,但必须提供债务人破产的证据--无力履行现有义务或在不久的将来即将破产。此外,如果在可预见破产后 60 天内未启动破产程序,法律规定债务人的管理层须承担个人责任,从而加强了债权人的利益。


在破产程序之前和期间,债务人资产的去向取决于法院对具体情况的评估。法院可选择指定一名临时管理人,由其接管资产或监督债务人的活动,但不改变资产的占有权。


一旦法院确认债务人的破产地位并启动程序,正式的破产程序即告启动。此时,程序可能会朝着债务人重组或清算的方向发展。不过,这两种途径都需要债务人的资产来支付程序费用和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的费用。


关于重组,法律提供了两种不同的选择。常规重组程序需要制定一份全面的重组计划提交给法院,并根据债权规模和优先级获得大多数债权人的批准。相反,快速重组程序允许债务人和符合条件的债权人(至少持有债权总额的 30%)在法院介入之前就重组协议进行谈判,但法院仍有义务对协议进行最终审查和认证。


虽然与清算相比,重组仍是首选,但如果重组努力被证明不可行,清算就不可避免。在强制清算中,债权人被分为五类,每一类较高的债权人对较低的债权人享有绝对优先权。虽然这些规范主要有利于债权人,但也努力平衡相关各方的利益。债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偿要求--逾期提出索偿要求会减少应享权利,在极端情况下,如果提出索偿要求的时间过晚(程序开始后一年或一年以上),索偿要求可能得不到处理。


总之,关于重组和破产的现行法律框架赋予法院以核心作用,使债权人能够通过有组织地参与各个阶段来维护自身利益,从而防止不必要的拖延,并在整个过程中严格 管理资产。


阿尔巴尼亚 2016 年破产法,是该国破产框架现代化进程中的一次重大飞跃,该法旨在刺激经济增长、保护债权人权利并促进陷入财务困境的实体实现复苏。在可预见的未来,通过不断完善和实际应用,它在解决破产问题方面的影响和有效性注定会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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