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逾期付款条例》最新进展


自2023年9月欧盟委员会首次公布拟议的新《逾期付款条例》(Late Payment Regulation,LPR)以来,欧盟贸易领域相关方一直密切关注其发展动态。
条例初衷与核心内容
该条例旨在以现有《逾期付款指令》为基础,通过统一欧盟范围内的相关要求、引入新规则(包括限制允许的付款期限、强化逾期付款处罚、设立新的执法机构等)来解决问题。
欧盟委员会指出,欧盟范围内普遍存在不良付款行为,这会产生负面影响,尤其对中小企业(SMEs)影响显著。此外,委员会还特别强调另一个问题:大型企业滥用市场地位,向中小企业强加不合理的长期付款期限,这一问题也亟待解决。
欧盟委员会最初提出的提案,是支持中小企业应对市场滥用、竞争力低下和增长乏力等一系列政策的一部分。尽管贸易及相关金融服务领域的多数机构都认可逾期付款是个问题,但不少人对该提案可能给欧盟贸易和商业带来的负面影响表示担忧。
最初起草的《逾期付款条例》有一个核心支柱:拟在欧盟所有企业对企业(B2B)和政府对企业(G2B)的商业交易中,引入最长30天的付款期限,且不区分企业规模。这引发了众多企业代表团体的担忧,因为这将严重限制企业协商适合自身需求的付款期限的能力。
除此之外,提案还计划引入更严厉的处罚措施,由收款方负责向逾期的交易对手收取利息;同时,各成员国还需设立新的执法机构,以监督付款行为和合同条款的公平性。
各方反馈与研究结果
国际信用保险与保证协会(ICISA)成员当时的研究显示,这种付款期限的变更将使中小企业产生近2万亿欧元的融资需求。许多企业根本无力承担这样的融资,而银行对中小企业业务的兴趣本就有限。即便能找到此类融资,ICISA强调的研究还指出,仅利息支付就会加剧通胀。ICISA也参与了关于该话题的公开讨论,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信息参考,包括举办解释《逾期付款条例》的网络研讨会,以及在2024年贸易信用保险周期间,邀请欧洲议会一位主要议员参与讨论该条例带来的挑战。
欧盟委员会对较长付款期限的关注,还体现出其似乎认为较长付款期限等同于逾期付款。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强加较长付款期限可能构成滥用行为,但这一做法本身并非问题。在许多行业,营运资金和生产周期较长,需要更高的灵活性,此时较长的付款期限是完全合理的。提案似乎还忽视了贸易并非只是从大企业流向小企业的单向行为:中小企业既是债权人也是债务人,在需要时,它们同样能从较长付款期限及协商付款期限的能力中受益。
尽管部分领域对更严格的监管表示有限支持,但许多企业代表机构呼吁提高灵活性,并重新考虑这些提案。例如,代表欧洲零售商和批发商的欧洲商业协会(Eurocommerce)就强调,企业担心合同自由受限,不同规模的企业需要能够灵活调整付款期限。
条例修订与最终结果
作为欧盟正常立法程序的一部分,欧洲议会随后提出了该条例的修订版本。议会版本软化了部分提案,包括在某些情况下将付款期限放宽至最长60天。在特定情况下,如交易符合“慢速和季节性”商品豁免条件,这些期限还可延长。然而,这些提案最终仍削弱了欧盟企业的合同自由,可能会促使企业与不受《逾期付款条例》约束的非欧盟合作伙伴开展贸易。
当提案提交至欧盟理事会审议时,显然成员国因诸多原因不支持这些提案。成员国政府不仅对合同自由受限和缺乏灵活性表示担忧,还担心该条例与现有国家制度的衔接问题——许多成员国对本国现有制度是满意的。
2025年上半年担任欧盟理事会主席国的波兰政府曾试图推动《逾期付款条例》克服这些障碍,包括提出进一步修订以软化要求、达成妥协。但今年早些时候,负责该议题的欧盟理事会工作组最终否决了这些提案。波兰轮值主席国随后报告称,已无达成妥协的可能。即将接任的丹麦轮值主席国预计也不会安排该议题的进一步讨论,这实际上宣告了该进程的终结。
后续展望
尽管《逾期付款条例》不会再推进,但逾期付款(而非长期付款期限)仍是欧盟及成员国政府关注的问题。整个贸易信用保险行业的研究表明,许多市场的付款期限和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正在延长,这体现出一定的压力。虽然此次解决逾期付款问题的尝试已结束,但政策制定者可能还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应对不良行为和做法。贸易信用保险行业在这方面可以发挥明确作用,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地管理财务和信用风险。此外,对于未来的任何政策提案,都必须进行充分参与,以确保其切实可行,并避免《逾期付款条例》中已显现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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