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信用卡欠款难逃行政处罚

来源:催收法务课堂
201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并自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该修改决定进一步提高了信用卡恶意透支的立案标准——纯本金大于5万,因此那些小额欠款的老赖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似有劫后余生之感。
本次修订给小额恶透留下了法律漏洞吗?非也。
两高发文的最初目的是为了与时俱进,进一步规范信用卡恶透刑事案件的办理,修订定罪金额,使得罪责得以相适应,是司法先进性的体现。试想10年前的1万元与今天的1万能同日而语吗?(提起通货膨胀小编的心就默默滴血),提高立案标准也在情理之中,想通过小额恶透来逃避处罚,是想多了。
小额恶透也难逃处罚、多家欠款,小心小额变大额
本次修订只是将总的立案标准提高到了本金5万,未要求单张欠款大于5万,即使小额欠款仍可进行报案处理,待公安机关查明各家银行信用卡的实际恶透金额,再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因此,多家小额欠款并不是什么护身符,小心弄巧成拙变成催命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 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 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以上,我们可以看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是小额欠款的老赖也难逃行政处罚。目前我国正在全力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在征信、刑事、民事、行政等多方位对老赖进行“打击”,奉劝老赖们别再心存幻想,早日回头是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