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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巴西注意事项:清关所需文件及注意事项,常见交易风险等

出口巴西注意事项:清关所需文件及注意事项,常见交易风险等

干货工具
2022-11-07

巴西清关所需文件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1、提单

1)巴西清关对于单证的要求必须是正本原件提单,不接受电放;

2)提单上需显示信息:NCM NO.(商品编码)、CNPJ NO.(收货人和通知人企业编码)、包装唛头、包装材质、海运费、收货人处不能显示TO ORDER字样、通知人不允许显示SAME AS CONSIGNEE;

3)若提单上面的Consignee显示为“TO ORDER”,货物将会被海关扣留,直至向巴西海关系统提交收货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完整地址,企业税号CPNJ,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海关才会允许提货;

4)不接受通用货物描述,如:department good, merchandise,Chemical,Dry cargo等,在货物描述处不允许填有货值申明。只能以公尺制的方式正确显示重量,填写货物的净重;

5)寄样到巴西,必须提供客户的CNPJ(公司税号)和客户的CEP(邮政编码)


2、抽检

巴西海关对报关货物实行抽检的方式,即按照绿色、黄色、红色、灰色四种不同颜色分类处理。

1)灰色标识:报关文件、货物和商品价值需经检查后方能通关;

2)红色标识:报关文件和货物需经检查后方能通关;

3)黄色标识:报关文件经检查后方能通关;

4)西瓜标识:根据对报关文件的查验结果将货物归入红色标志或绿色标志;

5)绿色标识:报关货物可全部免检并自动通关。但是海关官员有权对其重新进行分类。


3、FREE TIME DETENTION 和 FREE TIME DEMURRAGE

FREE TIME DETENTION 指货物抵港后集装箱拖离码头外的免租期;FREE TIME DEMURRAGE 指货物抵港后集装箱在码头内的免租期。两个时间都可以向船公司申请,但为了不造成码头的拥堵,船公司一般只给7天的FREE TIME DEMURRAGE;FREE TIME DETENTION 可根据和船公司的关系去申请,最好可以拿到28天FREE TIME DETENTION甚至更多天数。

巴西的一般做法是,货到港以后,客人会要求代理把柜子拖到码头外附近的TERMINAL去完成清关程序。这样可以充分利用FREE TIME DETENTION。


4、MPORT LICENSE

巴西有自己的HS CODE(海关编码),叫NCM,是不同于中国的海关编码。

对于第一次做巴西业务或者不熟悉巴西市场的客人,最好先找到产品的海关编码,巴西称为NCM NO.。

对照此NO.查询此产品是否需要巴西海关要求提供的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分为自动进口许可证和非自动进口许可证两种。


5、开船日期

货物开船日的时间,以提单上ON BORAD DATE 为准。


6、中国出口巴西的货物出运前提前申请目的港免用期:巴西清关时间一般都比较长,而船东在巴西口岸的demurrage(滞期费)很贵。因此在装运前一定要提前向船公司申请目的港免用期,一般可以申请到21-30天的免用时间,否则会在目的港产生高昂的demurrage费用。


7、中国出口巴西的货物慎用NOR箱(冷代干集装箱):有些船公司会提供NOR箱(冷代干集装箱)服务,虽然NOR箱在海运费上会相对便宜,但在目的港冷冻箱的免用期会较普通箱短的多,船公司一般也不接受冷冻箱的免用期申请;另冷冻箱在巴西地区的demurrage收费远远高于普通箱,以H船公司为例,冷冻箱在巴西一般只有4天的免用时间,而demurrage却高达USD170-260每天。


出口巴西可能面临的风险


1、货款拖欠

因为巴西的利率很高,一般企业年利率基本在20%以上,很多企业甚至40%以上。所以对于巴西进口而言,资金成本太高是很多巴西买家不愿意预付货款的主要原因。

而且巴西客户信守合同观念淡薄,同时受巴西贸易保护,他们清关比较麻烦,关税比较高,并且巴西国内金融环境不稳定,货币贬值快。

从下单到出货、海运,货物到达巴西港口,买家铺货,货物销售完毕,巴西客户必须实力雄厚才能在六个月内达成目标。所以当买家资金不够的时候,一定会尽量拖延付款时间,这就是巴西买家拖欠货款的主要原因。


2、无单放货

巴西可以凭提单复印件提货,所以经常发生无单放货,货款风险很高。所以,我们想要与巴西客户合作,要特别谨慎,应该先做好风险管理,才能保证货款可以及时收回。


3、远期D/P交易的风险

D/P即付款交单,是卖方的交单须以买方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据。如果进口人拒付,就不能从银行取得货运单据,也无法提取单据项下的货物。

拉美商人在进口时常常要求使用D/P远期,在出口中却决不使用D/P远期。而拉美银行尽管使用D/P很普遍,但只使用D/P即期,而对于D/P远期,则认为其本身是矛盾的,故将D/P远期视同D/A。

尽管国际商会在URC522中重申D/P远期将被视为D/P方式,并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但它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力,通常不能逾越进口国国内法律规定。出口商要正确掌握D/P远期出口货物的船只航程与寄单时间之差(远洋运输大约为15~30天为限),超过此期限可采用D/A方式。


4、弃货风险

对于到港货物,巴西海关规定,货物在到达港口后90天内需办理报关手续,否则,货物将被认定为弃货并拍卖。

对于滞港货物,出口商可以申请退运,但需要向海关证明进口商已拒绝接受货物或不再提货,并承担所有滞港期间产生的费用,如仓储费、滞港费等。如果海关需要出口商提供进口商对退运的许可,而进口商不配合或拒绝提供,出口商仅需提供证据证明即可。

出口商也可以申请转卖滞港货物。出口商需要向海关提供修改后的提单,以新买家为进口商的全套贸易单据,以及书面声明。出口商要声明货物将被转卖给新买家,且新买家会负担货物滞港期间产生的费用。

当然,在申请转运和转卖时,出口商也可以主动承担滞港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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