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债务之路——乌克兰破产法如何“允许”不偿还债务

[本文来源于2023年6月6日Interfax.com.ua网站,该网站是一个新闻网站,提供乌克兰和国际新闻报道。该网站旗下还有一系列其他新闻、商业和金融服务。作者Dmytro Kapliuk, 为JSC Ukreximbank 管理委员会成员, CRO(首席风险官)。JSC Ukreximbank(乌克兰国家出口信贷银行)是乌克兰的一家国有商业银行,成立于1992年,作为一家综合银行,向个人和企业客户提供广泛的银行服务。该银行的服务包括存款、贷款、贸易融资、资金管理、外汇交易和其他银行业务。乌克兰国家出口信贷银行在乌克兰拥有超过200个分支机构和办事处,并在欧洲和亚洲设有代表处。该银行还参与各种国际项目,并支持出口和国家战略项目。]
信保民工摘要:2019年的乌克兰破产法规无法满足期望,因为乌克兰法院在应用中发现了漏洞和不完善之处。对于破产管理员和法院的清晰规定的缺乏,导致了低效和冗长的破产程序,并没有明确的责任人来承担这些缺陷。该法规还允许不道德但技术上合法的债务追偿方案,这有损于债权人和国家经济。因此,需要进行立法修改,以提高破产拍卖的透明度和竞争性,建立明确的担保费用和破产财产查封的规范,以及增加抵押财产转让中有担保债权人的权利。这些变化将有助于最小化现有的风险,并提高债权人权利的保护水平。
乌克兰的债务回收水平低,甚至在今天的全面战争之前,就已经成为阻碍在乌克兰投资的因素之一。破产程序监管不力,使得债务人可以避免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程序过长,效率不足,而出售债务人财产的规则并不总是能够获得最佳价格,也不能确保可靠地保护买方的产权。
2019年的《破产法》有望纠正这种情况。2019年10月21日,《破产法》在乌克兰生效,该法于2018年10月由最高拉达(议会)通过,旨在解决以前的破产法,即乌克兰 "恢复债务人偿付能力或宣布债务人破产 "的法律中存在的漏洞。国际金融组织也参与了BIPL草案的制定。在提出B2B法草案时,其起草者的目标是,除其他事项外,帮助提高乌克兰在营商环境排名中的地位。该法典旨在提高破产程序的效率,提高对债权人权利的保护水平,改善拍卖债务人财产的程序,提高合同的履行和法院判决的执行水平,并规范商务关系,以恢复那些发现自己处于财务困境并需要国家援助的个人的偿债能力。
[乌克兰BIPL法案是指乌克兰最高拉达于2019年11月12日通过的《乌克兰银行与金融机构立法》(Banking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法案。该法案旨在加强乌克兰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监管和治理,以促进其稳健发展。具体措施包括加强中央银行(国家银行)的监管职能、设立独立的银行业监管机构、规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和监管要求、加强开展反腐败和反洗钱工作等。该法案被认为是乌克兰金融改革的重要里程碑。
乌克兰B2B法草案是指乌克兰政府制定的一项商业法规,旨在规范企业间的商业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商业透明度。B2B即指企业对企业的商业交易,包括采购、销售、供应链管理等。该法草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必须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进行欺诈、欺骗等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2. 企业应当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和服务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3. 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侵犯消费者和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
4. 企业之间的合同和协议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
5. 在商业交易中,企业应当注重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该法草案还规定了一系列惩罚措施,如行政处罚、财产处罚等,对违反法规的企业进行惩罚,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
然而,尽管对《法典》进行了多次修订,但它并没有达到人们的期望,而且在乌克兰法院适用《法典》的过程中不断发现差距。新法典有什么问题?2023年3月15日,司法部副部长Valeriia Kolomiets在重组和破产论坛上说,乌克兰目前的破产程序是无效的。"今天,我们明白,破产程序是非常低效的。它们很长,钱越来越便宜,债务人财产的利息在下降,投资环境在恶化," Kolomiets说。
据律师们说,问题主要是对涉及破产官员和法院的程序缺乏规范。尽管关于破产的特别法被称为法典,但它并没有详细说明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新法典中的条款数量比旧法少。例如,破产管理人的行动清单,命令,以及特定法院程序(财产处置、恢复或清算)的时间都没有规定。换句话说,法律没有确定破产托管人应采取的行动的明确清单,也没有对破产托管人应提交的报告的形式提出具体要求。
此外,没有规定清算人在清算程序开始后编制行动计划,并将债务偿还时间表通知债权人和法院,这至少可以规定采取行动的大致时间框架,以确保破产程序的透明度。法院在破产程序中的职能也没有得到充分的界定;如果我们谈论的是在个别债权人之间,以牺牲破产人的利益,来解决其债权的竞争中需要尊重和维护公共利益(这意味着对其他债权人和破产个人的保护),那么法院不仅应该有权利而且有义务,监督破产官员的行动,是否遵守最后期限和充分性(相应地,破产程序应该建立在正式厘清案情的原则而不是竞争原则之上)。
因此,目前的破产程序是低效和冗长的。没有人对此负责(既不是法院,也不是破产官员,也不是作为负责形成和实施国家破产政策的主要政府机构的司法部)。银行机构的代表,他们在破产程序中的债权通常是由抵押品担保的,他们还在破产程序的缺点上加上了《法典》中没有具体条款要求破产官员预先批准任何抵押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特别是在 "保全 "的幌子下)。
实际上,在所有的破产程序中,财产被转让给与债务人有关的人使用,以继续开展商业活动。这是造成破产程序冗长的根本原因,因为债务人继续使用破产人的生产设施而不向债权人支付任何款项。这种状态及其相当长的时间适合于债务人。现行立法条例的其他缺陷包括对使公司破产的责任宽松(法律规定的罚款甚至不超过诉讼中的法庭费用)。
专门处理破产案件的律师,也提请注意司法部下属的破产管理人纪律委员会工作的不完善之处。据称其工作的缺陷包括不公开所做决定的内容和动机的信息,以及委员会中绝大多数的破产接管人。大量参与该问题的专家认为,早就应该让债权人代表(国家银行、银行协会、投资者协会、公共人权组织等)参与该委员会,而且必须公布该委员会的决定,包括动机。
该法典使不择手段但在技术上合法的债务回收计划成为可能。新法典最重要的新意是在电子拍卖会上出售财产,而不是通过鲜为人知的内幕交易所出售破产资产。然而,无良的债务人已经找到了利用法典的不完善来规避破产拍卖的透明度和竞争力的方法。最近发生的Ice Terminal LLC破产案中的第一次财产拍卖表明,由于《法典》中的漏洞,有人试图实施不公平但合法的计划。这个案例不是偶然被选来说明的,因为在这个案例中,债权人是最大的企业国有银行。相应地,一个不择手段的债务人损害了国家、经济和国防能力,在乌克兰为其生存权而战时,这是不可接受的。2023年4月,法院宣布举行拍卖会,出售本案中破产者的财产。此后,各区综合法院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了三次查封。
在取消这些扣押后,2023年5月3日举行了出售Ice Terminal LLC财产的拍卖。结果,宣布获胜者为FC Winstar LLC,报价为4.52亿格里夫纳。然而,由于赢家未能支付建议的价格,拍卖被宣布无效。根据《乌克兰破产法》第86条和《组织和进行破产(无力偿债)案件中债务人财产拍卖的程序》第90、95和96段,如果拍卖赢家没有签署拍卖协议或没有支付价款,拍卖将被宣布无效,并安排新的拍卖。上述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出售财产举行新的拍卖,而这是由清算人完成的。
还应注意的是,在因未支付价款而被宣布无效的拍卖中,下一个出价是4.5亿格里夫纳。换句话说,给予下一个竞标者支付所出价款的权利是比较合适的,因为法院的扣押很可能也会扰乱下一次拍卖。为此,应修改《法典》第86条和上述程序的规定。此外,FC Winstar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费(近1600万格里夫纳)没有被中标者的电子平台--Online Market LLC转入破产者的账户,因为它被法院命令封锁了。
上述情况进一步表明,有必要修改立法,使担保费的积累不是发生在电子平台的账户上,而是发生在SE Prozorro.Sale的账户上。特别是,考虑到这种情况下的担保费金额,存在资金无法转移的风险,随后这种电子平台会自我清算(破产)。有必要制定立法规范(在法典和国家不动产物权登记立法中),说明在清算程序开始后实施的破产财产扣押不能作为停止拍卖、登记其结果和对这种拍卖结果可能提出上诉的理由。这样的规定将使为阻止拍卖而启动的破产财产扣押毫无意义。上述建议以及扩大有担保债权人的权利,要求有担保债权人批准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质押财产,将尽可能地减少现有的风险:采取可能的行动破坏拍卖,减少收购破产财产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限制竞争,提高财产的销售价格,最大限度地满足债权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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