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新版CLP法规,严格管控危险化学物质

01
主要内容
⑧ 当信息以多种语言提供,选择语言不受访问地理位置的限制。若所有信息都需通过数字标签在线提供,应明确标注“更多危险信息在线查询”等提示语。
(2)缩短标签更新时间。当某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与标签发生变更,如新增危险类别、调整至更严格的分类,或标签上添加新信息,供应商须在获得新评估结果后6个月内完成标签更新。
(3)细化标签规定。针对各类危险化学品(包括清洁产品在内),增加了标签、图形尺寸及字体大小的具体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可折叠标签。
(4)更新内分泌干扰物等新分类物质清单,列入附件。
(5)规范危险化学品广告要求。任何被归类为危险物质或混合物的广告,应标明其对应的危险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说明和危害性说明,禁止使用“无毒”、“无害”等误导性绿色声明。
(6)综合评估MOC物质。对含有一种以上成分的物质(MOC物质)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其能够根据成分和物质本身进行危害分类。从植物或植物部分(精油)中提取的MOC物质暂时受到豁免。
02
相关背景
欧盟《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CLP)法规》,以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为基础,目的是确保化学物质、化学混合物和化学品的自由流动。
CLP法规要求输欧化学品的制造商、进口商或下游用户将危险物质或混合物投放市场之前,适当进行分类、标签和包装。
03
中国企业应关注的重点
建议在欧盟开展业务、拟拓展欧盟市场的化工类企业,重点关注此信息,梳理产品和配方列表是否含有危险化学物质,确保产品分类、标签、广告宣传等符合新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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