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功能常见问题

A: 不需要税控盘,使用电子口岸IC卡(法人卡或操作员卡均可)登录申报;用户名、口令方式登录可以操作录入、暂存、查询,但不可以申报。
A: 目前试点地区(浙江)已实现退税申报“免填报”,但需要企业进行系统配置:进入系统配置信息确认地区代码,一般为空,点击[修改]按钮,选择“浙江”地区代码,保存后,清除缓存(ctrl+shift)重新登录,可以看见“发票下载”功能。
A: 请按顺序确认:1.是否操作过报关单下载;2.是否操作过数据检查;3.报关单退税标识是否是“退税” 。
A: 请按顺序确认:1.发票查询条件是否正确;2.是否操作过发票下载;3.发票是否有可匹配的计税金额和税额。
A: 出口形式发票号指出口外销发票号,即出口发票号。
A: 一般贸易不需要选择,直接点提交即可,其他业务类型建议咨询税局,以税局要求为准。
A: 请企业先进行退税申请审核结果下载及反馈接收的操作。
具体操作如下:在“退税申报-反馈处理”菜单进入“退税审核结果下载”页面,点击【申请下载】,在页面弹框内可按月(202307)或按年(2023)对数据进行下载,下载时间大约3~4分钟,刷新后状态显示“反馈下载成功”,再点击【反馈接收】。最后回到“数据申报”菜单进入“生成退税申报数据”页面,点击【生成退税数据】,在弹框手动输入免抵退税额点击【确认】,汇总表自动更新,显示已申报的累计数据。
A: 在“其他申报”菜单操作。
第一步,进行数据采集。在“数据采集”菜单进入“企业撤回申报申请”页面,对撤回申报申请进行采集。
第二步,申报撤回申请。在“数据申报”菜单进入“生成其他申报数据”页面生成并申报,撤回申请发送税务端审核。
第三步,查询撤回申报状态。在“生成其他申报数据-生成申报数据”中查看。
数据查询中展示的是已经向税局申报的数据,仅供查看。
A: 因企业第一次操作数据自检后,未点击【自检结果查询】,直接再次进行数据自检。建议企业点击数据自检后刷新界面,点击操作列的自检结果查询,然后正式申报数据。
A: 请企业做如下查看:
步骤1.在发票管理页面查询该发票下已占金额、已占税额是否和计税金额税额数值相同,如已占金额和已占税额数值均小于计税金额和税额,请详见步骤2;
步骤2.在数据匹配页面,点击左侧报关单确认是否有使用被占用发票,点击【删除】即可。
本文转自贸企通公众号,转载请注明出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