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签署行政令,落实对华“降税承诺”

美方在《联合声明》中承诺于5月14日前采取措施,降低针对中国商品(包括香港和澳门商品)加征的所谓从价“对等关税”,包括:
(1)对于最初的34%关税(根据2025年4月2日第14257号行政令征收),其中24%关税在初始的90天内暂停实施,剩余10%关税继续征收;
(2)对于此后增加的91%关税(即根据2025年4月8日第14259号行政令和2025年4月9日第14266号行政令,将对华“对等关税”从34%提高至125%),全部取消。
换言之,在90天内,对中国商品的“对等关税”将减少115%,降至美方目前对各贸易伙伴统一加征的“对等关税”基准线10%;90天后,可能恢复至34%。
二、5月12日行政令
行政令共6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1条回顾了“对等关税”的加征过程,决定“在90天期限内暂停”(suspend for a period of 90 days)实施由第14257号行政令对中国商品加征的,经第14259号行政令、第14266号行政令修改的,并由2025年5月11日备忘录澄清的额外关税,改为对中国商品加征本行政令第2条规定的额外关税。
第2条规定,自美东时间5月14日零点01分起,对所有中国商品(包括香港、澳门商品)征收10%的额外关税,但根据第14257号行政令以及2025年5月11日备忘录免予征收额外关税的商品不征收该额外关税。确定该10%额外关税税率旨在反映美方的上述承诺。
第3条是为落实第2条,对于美国关税税则的具体修改。
第4条规定,降低对来自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的“小额进口”(即不超过800美元的商品)的额外关税,具体为:将从价税率由120%降至54%,将按件征收的关税保持在100美元/件(删除原定的自2025年6月1日起提高至200美元/件的条款)。
第5条指示商务部、国土安全部(美国海关的上级单位)、USTR、财政部等部门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包括制定规则、发布通知等执行本行政令。
第6条是几乎所有行政令的通用条款。
三、美国当前对中国商品征收的关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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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芬太尼关税,因为部分商品免征对等关税;未计入MFN关税), -
30%(芬太尼关税+对等关税,未计入MFN关税) -
55%(芬太尼关税+对等关税+301关税,未计入MFN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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