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史上最尴尬的存在

来源:催收法务课堂
担保人提问:债务人跑了 我怎么办啊?会导致我无法借贷吗?会影响我的征信吗?这个问题绝对是大多担保人目前遇到的难题。在生活中,能够作为债务担保的人,不是出于亲人就是出于朋友,而对于那些替他人做债务担保的人,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更有甚者,甚至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这就是大家说的担保人的“坑”!
以上都是朋友们诉说自己被“老赖”坑了的经历。
为什么此类案件频发的情况下,仍然有很多人会替他们做担保呢?
有人说碍于交情和面子,抱着这种出发点固然是一部分,但小编发现:绝大多数担保人对于担保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模糊的,也就是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替人作担保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以及借款不还会产生什么后果。
今天就带大家了解关于担保人的常见问题。
一、为朋友提供担保,到朋友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应当怎样承担责任?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二、我替“老赖”还清债款,能再向“老赖”索要回来吗?
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三、担保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吗?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纳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四、当了担保人后续还能正常进行借贷吗?
原则上不影响自身贷款,根据银行的征程贷款流程,借款人自己需要偿还贷款,担保人是为贷款事项起到保证责任的角色。借款人正常还款的情况下是不影响的。但一旦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法院强制执行之后,担保人的征信也会被记上一笔。担保人不仅要被动承担贷款风险,而且申请贷款也会遇到困难。
五、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担保人的责任范围有哪些?具体的保证责任该如何确定?
按照《担保法》21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六、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人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
重要提醒:
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事相信大家都不愿做。切勿因为情面之由贸然为他们做担保,一定要对借款人有足够的了解。再确保自己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否则不仅要做替罪羊,还会影响到自己。
如果真的要为他人做担保。按照《担保法》规定:如果担保人在签订合约的时候没有做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均推定为连带保证责任。所以尽可能提供一般担保, 这样风险小些。
最后,再次强调:担保有风险,担保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