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塞俄比亚收紧外国投资者汇回收入的规定

Zawya网站2024年10月28日文章:埃塞俄比亚收紧外国投资者汇回收入的规定。关闭埃塞俄比亚业务的外国投资者,需要获得埃塞俄比亚国家银行(NBE)的批准,才能汇回资本。(BY James Anyanzwa)
作为正在进行的外汇市场改革的一部分,埃塞俄比亚国家银行(NBE)收紧了外国投资者汇回利润、股息、出售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和清算收益的规定,以保护外汇储备和脆弱的本币。
阿比-艾哈迈德(Abiy Ahmed)总理的政府正致力于向外国投资开放经济,此前数十年的国家控制导致通胀上升、债务增加和外汇短缺,影响了外国对这个非洲第二大人口经济体的投资。
监管机构于 2024 年 7 月发布的第 FXD/01/2024 号外汇指令中包含的最新规定,还禁止埃塞俄比亚国民在国外拥有和经营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有资格获得外部贷款,条件是债务与股权的比例不超过外国资本的 60:40。"除非获得埃塞俄比亚国家局的明确授权,否则居住在埃塞俄比亚的埃塞俄比亚国民、自然人或法人不得在国外拥有、持有或经营外汇账户。"
新规则规定,外国投资者如果从其在埃塞俄比亚认可和注册的投资中赚取利润或红利,在将现金汇回国内之前,必须出具税单,证明已向政府缴纳所有应缴税款。
外国投资者还需提供经董事会主席或秘书正式签署的,董事会或同等机构分配利润或宣布股息的认证会议记录,以及经允许在埃塞俄比亚运营的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正式审计的,通常结算财务文件副本。
其他要求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申请函、国家银行或投资局签发的资本注册函、公司章程大纲和条款以及NBE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证明文件。
热衷于汇回资金的外国公司在埃塞俄比亚的分支机构,也必须满足这些要求,但经认证的董事会会议记录除外。
这些规定还禁止经营外币账户的投资者透支其账户。
监管机构允许外国投资者汇回出售或清算企业的收益、转让企业股份或所有权的收益、无法开始运营时的投资回报,以及股权证券或债务证券组合投资的利润。
关闭在埃塞俄比亚业务的外国投资者,需要获得NBE的批准才能将资本汇回本国。
如果是独资企业,则需要出示股东/合伙人的决定记录、所有者的声明书(如果是法人实体)、经主管当局法院认证的清算报告以及贸易部确认吊销/注销许可证的信函。
埃塞俄比亚国家银行还规定了外国证券组合投资者可拥有的任何特定证券(股票或债券)的最大所有权份额,并规定了外国证券组合投资者在寻求退出和/或解除其证券组合头寸之前必须投资的最短期限。
条例规定,携带外币进入埃塞俄比亚的人员应在移民与公民服务局,在旅行证件上加盖入境章之日起 30 天内,将外币兑换成等值比尔或存入其外币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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