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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最高法又一司法解释今日实施!如果你起诉的时候时效尚未满,则可适用三年时效的规定!面对这几种难缠的客户,如何顺利催款???不同类型的难缠客户,都有哪些应对方法?最高法:280万“老赖”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还款从2013年10月至今年6月30日,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23万例。全国280万“老赖”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最高法执行局: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8种财产和17项规定这8类财产不能被执行“老赖”拒不执行判决书,怎么办?手把手教你“拒执罪”自诉没有财产可执行,这16种情形可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已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1号)系当前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的最新、最全的规定,今天本文就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总结在执行程序中可以依法追加被执行人的16种情形:失信被执行人,最多可拘留27次!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连续适用司法拘留,一年最多只能拘留两次。”被执行人经常会以法院连续司法拘留违法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执行人也会经常向法院咨询相关的问题。 如果你这样认为,那么就大错特错了!对于被执行人,最多可拘留27次,接下来,让我们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发票可以作为款项已付的证据吗?在诉到法院的合同纠纷中,有很多案件付款方以发票为证,主张已付款。但是收款方却称未收到款。这时,法院就要判断发票到底能否证明已付款。在现实交易中,有先付款再开发票的,也有先开发票才能申请付款的。尤其是一些收款方处于“弱势”地位的交易中,先开票再付款甚至比较普遍。也就是说,很多交易中,付款方收到发票并不代表已付款。这类案件,法院的判决结果也不尽相同,比如下面这起案件,同样的案情和证据,地方高院和最高院却对发票能否证明已付款作出了截然相反的认定结果!